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售假药未遂部分怎么量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销售假药未遂部分怎么量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销售假药未遂的,应该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期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二、认定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在近几年中,国家法律的不断普及,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如果不法分子使用了非法手段来获取利益,不仅会危害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治安和秩序,在这里也是提醒各位企业经营者,一定要做到合法经营,保障您的权利。




·无期徒刑最高能判几年?
      无期徒刑最高能判几年?一般情况中国的无期徒刑是没有年限的,是终身的。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
      驾驶员肇事逃逸怎样定罪?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


·刑法上的危险犯包括哪些类型?
      刑法上的危险犯包括哪些类型?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了危险犯以外,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妨害传染病...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是什么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然后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上述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对于叛逃罪,刑法对于本罪的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寻求保卫国家安全和惩罚不法人员之间的平衡。那么叛逃罪的犯罪主体究竟是谁呢?司法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对叛逃罪进行认定的?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如何确定?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如何确定? 网络诈骗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发现诈骗犯罪的犯罪人之后会根据网络诈骗的金额确定是否进行刑事立案,如果诈骗金额不能达到立案标准就只能当做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危害了公私财产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但是很多人对于失火罪并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失火罪的相关知识,比如失火罪都是过失吗?怎么认定失火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火罪都是过失吗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未遂?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处罚未遂将会从轻处罚或者是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中律师准备辩护的时间要多久?
      刑事诉讼中律师准备辩护的时间触犯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受到相应的判决,但当事人也拥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力,一般是聘请专业的律师,通常从法院的判决下来之日起就可以与律师配合进行案件相关的准备了,时间越早越长准备的就会越充分,辩护的成功率也会越高。二、刑事案件律师开庭前...


·学生故意伤害罪法律是怎么判决的?
      学生故意伤害罪法律是怎么判决的?学生已满十六周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