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需要多久可以劳动仲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拖欠工资需要多久可以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拖欠工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以,克扣工资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时二十年。二、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法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并非说拖欠劳动者工资一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明确表示拒不支付或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转移财产、逃匿的行为:1、 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三)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四)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各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会受理拖欠工资的这种劳动争议案件的,所以,公司拖欠工资但是经过投诉以后劳动监察部门也没有很好的解决的,理论上规定的是最长的诉讼时间是20年,但实际操作中,估计也没有人会等这么长的时间才提起诉讼的,在投诉无效以后就应该做好起诉的准备了。



·建设地点:?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建设地点:? 二、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泥工、木工、钢筋工、内外粉刷、盖瓦等建筑活动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


·一、珠海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珠海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1、填一份表格,盖上公章,表格可以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可以找到下载的。 2、新办企业,可以先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公章去社保局以及所属的劳动管辖部门去申请社保证及劳动用工证。并可以申请开通相应的网上办事的用户名及密码等...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辞职不开离职证明有什么后果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为表明双方确实已经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要提供离职证明。若是劳动者辞职不开离职证明,违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还将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影响。 首先,按规定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有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否则...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 老人、未成年人、妇女一直都是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所以说不管是道德义务上来说还是法律义务上来说都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保护,但是老人不用工作所以在工方面的保护主要体现在未成年和女工方面,那么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来给...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应注意如下事项: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
      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怎么赔偿?1、职员被辞退时工龄超过十年赔偿的方式也是获得N个月的正常工资,赔偿金按照工龄来算,工作满一年赔该岗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十年赔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前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


·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往往会因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伤赔偿等原因产生争议,而基于中国几千年来儒家以和为贵理念的影响,发生这些争议后,劳动者都会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只有在协商不了时才会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呢,而申请劳动仲裁又要注意什么呢?下面为您具体阐明。 一...


·工伤认定必须住院吗,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在劳动市场上,职员因为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在受伤之后,职员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必须住院吗?若职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可以怎么办吗?劳动者在与所雇用单位试用期满后或者在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满后,所在公司未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仍要求继续工作的是可以要求赔偿和仲裁的,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希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