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婚姻无效与婚姻可撤销属于两种情况,其中法律规定只要在受胁迫结婚的情况下,那么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然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律规定的主体就包括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这里的厉害关系人就有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协议离婚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流程是什么?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


·婚前财产公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男女双方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不仅要知道办理婚前财产的过程,需要哪些资料,还要知道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实践中,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注意哪些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婚前财产公证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后组建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也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


·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登记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对于将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而言,最好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为好。那到底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而一般禁止结婚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法律规定结婚条件都有哪些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法定条...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当今社会,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而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能够在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上协商一致,然后心平气和的签订离婚协议离婚。但是,签订离婚协议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它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方面。下面,关于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五种具体情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


·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当事人无论以什么理由离婚对未成年子女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因此应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补偿,经济不尝试首要的,尤其是抚养费的支付,因为子女属于未成年人的,他们没有经济独立的能力,那么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婚姻法抚养费的标准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主要是指缔结婚姻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但实践中,经常曝出一些干涉婚姻自由的事件。那法律上面规定的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有财产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有财产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要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