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多久不可起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多久不可起诉?

1、个人借款合同到期后,一直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不受时间的限制。

2、借款的索要主要是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问题。通俗的来讲,还款到期后,债权人不在两年时间内索要,过了两年再去起诉,法院可能会不判债权人胜诉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不能机械地去理解。因为这个期间是可以中止中断的。借条上注明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届满后才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上没有注明期限的,从出借人催要借款时开始起算2年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及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借款合同到期后怎样续签

续签是可以的,不过借款合同续签注意以下情况:

1 保留原借款合同;

2 续签的合同注明是第一次借款合同后,重新达成的补充合同;

3 注明还款期限,以及利息的约定;

4 双方签字确认合同效力,并签署日期。

什么是借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款合同对于债权人和借款人来说都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只要签订了,那么双方的合法权力就会受到保护,但是双方都必须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做事,借款人也一定要按时还债权人的钱,债权人也一定要清楚还款时间,如果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期的话,那么这份合同就可能会使去法律效应。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生活中,借款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占大多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书写借款合同时,仔细斟酌借款合同的内容是极为必要的。那么具体来说,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


·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得条件是怎样的
      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得条件是怎样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一般只需要贷款人提供身份信息,并不需要贷款人提供抵押物和担保,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会相对容易一下。如果贷款金额较大,贷款公司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会审查的比较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昆明无抵押无担保大额贷款相关问题。 一、昆明...


·离婚协议拆债务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协议拆债务的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


·网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网友欠钱2023不还怎么办? 一、网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偿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巨额债务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巨额债务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方面。第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大学生网贷欠10多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网贷欠10多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大学生网贷欠10多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生在不良网贷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其一,大学生大部分都超过18周岁,属于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任。因此,出现大学生不良网贷的事情也不能...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借钱是很常见的现象,还钱直接由借钱人还就可以了。但是夫妻借款就有些区别了,如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这个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还钱方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妻子借款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妻子借...


·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我们有必要知道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那么,在法律上,欠债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如果您在该法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出起诉后,具体又应该如何进行欠款纠纷诉讼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借款合同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