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出现原因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概括承受,即债权债务概括转移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为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所以大概是以下几种原因: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二、特定承受。特定承受主要包括: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乙公司尚未支付月租金时,甲乙二公司合并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甲公司的债权和乙公司的债务成了新公司的债权和债务,新公司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主张债权,或者自己清偿自己的债务,原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自然终止。如果当债权和债务同属一人的话一般我们称之为债的混同,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一般很少,一般出现在企业合并或者是子承父业的这两种情况,不过还有就是当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特殊合约,有债权人来承担债务人的相关债务时也会出现。



·夫妻一方贷款债务谁负责?
      夫妻一方贷款债务谁负责?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签名和协商一致对外借款,只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承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


·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一、民间借贷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间借贷立案后开庭时间要分情况来看: 1、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收到传票后15日之后开庭。 2、民间借贷立案后若采用普通程序,需要30天之后开庭。 3、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单位拖欠货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债务人名下...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一、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


·借款协议合同范本
      借款协议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


·公司债券最低可以买多少
      公司债券最低可以买多少购买债券,交易必须是“手”的整数倍,每次交易至少一手、即十张,而一张指的是发行时面值为壹佰元的债券,而且债券买卖的标价也是按每张多少来标记的。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


·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也常有发生。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就是利息的计算、支付。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呢?简而言之,该如何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是...


·公司法人可以贷款多少
      公司法人可以贷款多少?一、公司法人可以贷款多少?公司法人具体可以贷款多少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金额,应根据贷款银行的不同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二、公司法人贷款的条件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在分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2、借...


·企业解散之后的债务谁来还
      企业解散之后的债务谁来还 一、企业解散之后的债务谁来还 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无赖欠钱也不多不还钱怎么办
      无赖欠钱也不多不还钱怎么办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


·亲戚欠钱不还还拉黑找不到人怎么办
      亲戚欠钱不还还拉黑找不到人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