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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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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犯这是属于一种比较抽象的刑法理论了,简单一点理解结果犯就是当事人实施的这种行为和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是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的。一般,盗窃罪当中的大多数受害者是不会去主动关注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这个问题的,但实际上根据盗窃罪的实施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盗窃罪确实是属于结果犯。


一、在我国关于盗窃罪是结果犯吗?


盗窃犯罪属于结果犯


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二、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受害者只需要简单的对盗窃罪是结果犯吗的这个问题有所了解,盗窃罪作为一种典型的结果犯也有着非常明确的量刑依据,情节严重的盗窃的量刑基本都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对当前的刑事犯罪以结果犯和行为犯进行区分这是司法工作人员的事情,但不管是结果犯还是行为犯,都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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