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夫妻进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双方需要慎重考虑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夫妻进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双方需要慎重考虑的,一般如果是在哺乳期或者年龄比较小的情况下都会判给母亲抚养,那么如果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吗?对于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如果对方不愿意进行协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来进行变更。


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 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 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 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 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父母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双方最好慎重选择,不要根据自己主观意识来进行争取,而是选择一个更适合子女成长的环境来进行抚养,双方可以就给对方更多的探视时间,这样就不会为了抚养权而产生争议,对子女也是更好的选择。




·起诉婚姻无效费用是多少?
      我国的法制化在不断的完善,因此人们在生活中遇到很多纠纷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通常在解决的过程中我们可能知道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通常都是起诉费等费用,起诉离婚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起诉婚姻无效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婚姻无效费用是多少? 涉及的财产不多,...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一、夫妻财产预定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来进行处理? 夫妻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规定的主要目的避免口头约定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不能据此认为口头约定一定不发生效力,如果当事人对口头约定没有异议,该约定应该 有效.这样才符合民事活动中...


·抚养费诉讼多久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
      抚养费诉讼多久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


·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要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自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是会如期出现在法庭上面的,但由于另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因此也就会出现不应诉的情况。那实践中,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的话应该要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应诉要怎么办 ?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最高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两年自动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两年自动离婚手续要怎么办?1、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不是夫妻;2、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


·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一、重婚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1、我国法律关于重婚的规定 禁止重婚。重婚的,婚姻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相信大家都有被人误解甚至被传播不良言语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这种
      相信您都有被人误解甚至被传播不良言语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这种误解传播是不良的,是刻意制造的,很可能就是我们的一种诽谤。当我们被他人诽谤如何处理呢?是置之不理,还是忍气吞声,或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下是遇到被他人诽谤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及内容。 一、被他人诽谤如何处理...


·结婚的彩礼如果离婚归谁
      一、结婚的彩礼如果离婚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