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孕妇深夜被抢劫,为啥嫌犯被免于刑事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5月27日晚,家住四川遂宁市经开区的王女士独自一人在外散步。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她,在路旁的一个凉亭里面边玩着手机边等待丈夫下夜班一起回家。可是她却没想到,在背后一个男子正在慢慢向她靠近,准备对她实施抢劫。男子告诉王女士,自己只是想要王女士身上的钱。王女士也很配合地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请求这名男子不要伤害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王女士把自己已经怀孕的信息告诉男子后,男子的态度立刻缓和了下来。就这样在聊了几分钟后,这名男子最终主动放弃了抢劫的企图,随后便骑摩托车离开了。此时,王女士的丈夫也匆匆赶来,在确认王女士没有受伤害后,两人选择报了警。后李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却决定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警方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在《刑法》中规定有数种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中一种便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也就是说,当一个人预备犯罪时,出于自愿性地放弃后面的继续犯罪行为,这就是一种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况是,当一个人越过了预备阶段,已经开始着手犯罪时,在犯罪危害结果未出现时,出于自愿性地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这也是一种犯罪中止。同时《刑法》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处理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刑事处罚;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刑事处罚。《刑法》为何会做出如此规定?其实人都是具有向善的本心的,犯罪中止的规定就是为了劝诫那些一时误入歧途的人可以回归正道,然后也能为自己迷途知返的行为最终免受或减轻刑事处罚。自此我们便不难理解警察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了,因为李某在抢劫罪既遂前,并未抢走王女士的钱财也未对王女士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刑事处罚。



·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适用哪些人?
      在我们诉讼活动当中,我们认为回避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因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我们有些时候很难避免会遇到一些情况会导致我们办案的效率大大降低,我们也无法改变与自己身边人的关系,这些东西都是无法去改变的,但是为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总要想办法去避免他,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刑事诉讼法的回避...


·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是新增的罪名,所以,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熟悉。虚假诉讼罪是为了惩罚哪些提起虚假诉讼的人,那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


·绑架罪的法律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绑架罪的法律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绑架罪的法律解释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


·帮助毁灭证据罪被批捕怎么处罚
      一、帮助毁灭证据罪被批捕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 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


·贩毒罪如何取证才合法?
      贩毒罪如何取证才合法? 一、贩毒罪如何取证才合法? 贩毒罪只有向知情人士询问案件的实际情况等方式取证才合法,具体的取证方法如下: (一)普通毒品案件所需的共性证据标准 1、证明抓获犯罪嫌疑人、起获毒品过程应当具备的证据 (1)应当具有明确抓获时间、抓获地点、抓获方式的到...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有时候故意对他人的人身实施了伤害行为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即故意伤害罪,但有些情况下却不会认定为犯罪,仅仅是对行为人做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那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此时《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


·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
      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刑期的一种刑事处罚,同时这也是我们在刑事案件中经常看到的一种处罚。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一种基本刑,指的是剥夺犯罪分子一...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名在《刑...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对于特定犯罪形式的规定虽然基本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但是不能避免社会的发展让刑法的内容因此调整后改变了对以往罪行的处罚力度,但是如果在修改刑法之后发生的变化涉及到过去的犯罪就必然要求探究溯及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般会以盗窃罪来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


·山西省量刑规范中量刑的指导原则是什么?
      为保障以人为本原则和保障罪犯们的基本权利,罪犯们被判刑时需要国家机关进行一系列专业和规范的量刑程序。为规范相关程序和制度,国家以及各个省市自治区都制定了相关的规范,其中包括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和适用情形等。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山西省量刑规范中量刑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方法。 一、量刑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