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的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二、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公民生前订立有遗嘱的,最后并一定就会按照该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因为《民法典》中对不同形式的遗嘱都是有生效规定的,如果不满足条件,那么订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自然之后公民去世也就无法根据遗嘱内容来实际继承遗产。



·重组家庭子女的财产继承权是平等的吗?
      重组家庭子女的财产继承权是平等的吗?重组家庭子女的财产继承权是平等的,两者都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者的遗产,但前提也是要确定继子女和父母这间是形成了抚养的关系,也是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法律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


·民法总则胎儿和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胎儿和民法典的规定是怎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条规定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综上,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二、继承权的主体...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的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我国离婚率高居不下的问题,不仅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延发性问题,造成一系列纠纷不断,不仅伤害了亲人间的感情,而且对子女后代也留下一些不安定隐患,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是如何规定的呢?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遗产继承由哪个法院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


·离婚后小孩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离婚后小孩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吗?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一、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一、公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


·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违法
      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违法 一、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违法? 伪造遗嘱是违法的,伪造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伪造遗嘱的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一、亲兄弟的遗产由谁来继承? 亲兄弟的遗产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


·可以放弃一部分继承权吗
      可以放弃一部分继承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