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离婚案件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当今社会中的离婚夫妻也是日益增多,那么双方在进行离婚判决时也一定会因为财产分配和子女权分配问题上产生分歧,在这里也是建议离婚的双方,尽量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解决,必要是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自己。




·如何理解婚姻法上的近亲关系
      如何理解婚姻法上的近亲关系 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我国新《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由此可知,我国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


·婚内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借款是否成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能否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不能仅仅依据夫或妻出具的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生活十几年抚养非亲生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的,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正式的公证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婚内...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刚结婚就离婚的婚后共同财产均分,女方可能还需要退回彩礼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离婚时,原为夫妻...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2023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


·假协议离婚后财产反悔可以起诉分割吗
       一、假协议离婚后财产反悔可以起诉分割吗? 可以,当事人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实践中当事人的这种诉讼请求往往又很难胜诉。理由是: ...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三年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婚姻无效的上诉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2023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婚姻要想获得国家承认,领取结婚证是必然途径,因为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在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件,那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2018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


·夫妻打架女人应该怎么办
      随着智能手机和社交网络的普及,身边越来越多的家庭暴力事件都被网络推到风口浪尖,这些家暴事件中基本上夫妻打架女人都是弱势的一方,如果你作为女性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呢?社会以及相关法律要有怎样措施才可以保护女性以及避免女性受到二次伤害呢? 一、如何保护自己 1、发生家庭暴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