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一般只有结婚的,再离婚彩礼是不会退还或只退还一部分。但是如果结婚没有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在结婚之后很快又离婚的情况下,不管是男方提出的离婚还是由女方提出离婚,此时男方其实都是有可能会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的,而在这方面产生争议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如果起诉到法院,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返还条件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注意事宜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假如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抚养权如何转让,下面是法律我们整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抚养权如何转让的问题吧。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


·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行为在我国既受到民事的评价,同时也会受到《刑法》的调整,即重婚行为在我国是构成犯罪的。而现实生活中,其实可以通过一些情形判断一下是否构成重婚,那究竟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可认定为重婚 重婚指的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有...


·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如果想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首先我国公民对于我国婚姻法当中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法律依据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通过法院诉讼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最起码能够做到心中有数。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 一、离婚如何争取娃娃的抚养权? ...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如何增加抚养费?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会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那么此时可以要求增...


·涉外离婚中的文书如何送达,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律文书送达是案件审理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的审理。然而国内诉讼案件的送达比较简单,但相对而言涉外离婚诉讼的文书如何送达就复杂一点。到底涉外离婚中的法律文书该如何送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1、涉外当事人都在国内 ...


·和对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和对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因此,如果夫妻仅仅是分居了半年的话,那么...


·嫌疑人被拘留多久通知家属
      嫌疑人被拘留多久通知家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多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一、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


·一、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
      一、吵架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夫妻经常吵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


·子女抚养协议更改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双方自愿协议变更
      子女抚养协议更改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双方自愿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有法律效力。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