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一般法院处理多久,要注意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现代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车开车。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经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发生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无法私下调解时,就要交于法院处理。那么交通事故一般法院处理多久,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一、交通事故到法院判决要多长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三、注意事项1、明确赔偿主体。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错误,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和保险公司。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应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对主张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证据应当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受害人,在主张“同命同价”时,更应注意相应证据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确实可信,不至于在开庭或证据交换时手忙脚乱,错失“战机”。3、合理索要赔偿。交通事故中的少数受害人在起诉时,喜欢“漫天要价”,不考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将应当赔的和不应当赔的一并列在民事诉状中。甚至认为,自己“坐地起价”,就是为了应对肇事方“就地还钱”和“随意砍价”,“漫天要价”是为了给以后可能出现的调解留出“讨价还价”的空间,否则,对自己不利,对谈判不利。总而言之,交通事故一般法律会在三个月之内处理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也会向相应的诉讼人通知,不用过于担心。但也要注意时效的把握,若是临近时效期限,就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维护自身权益。我们提醒,不管交通事故一般法院处理多久,都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可刻意去谋取私利。


·车身划痕险修理范围有哪些?
       车身划痕险修理范围,依据保险赔偿管理条例规定,划痕险是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划痕险是指车辆在静止状态下,被恶意剐蹭,致使车漆遭到破坏,划痕险只对车漆表面划痕赔偿,划痕险是累计计算出险次数,在保险期限内,多次出险达到累计次数,划痕险就会终止。 保险范围编辑划痕险一般可以保障汽车...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


·交警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交警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一、交警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是自己的驾驶证有没处理的交警开具的强制措施违法单。这个违法单即使你到交警队处理过了,也是显示未裁决的。解决办法: 1、将上次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交警罚款通过网络缴费。 2、由当事人带上事故处理决定书、行车证和驾驶证,本...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时可以继续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时可以继续索赔吗?出院时如果伤者已经完全康复,则伤者不必要再做任何的索赔,如果伤者是致残或者出院以后仍没有康复的,可以继续要求肇事者索赔,对于致残伤者有相关的赔偿费用规定,对于在医院治疗未康复而出院的,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要求索赔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具体索赔...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赔偿分配怎样办理(一)权利主体的确定鉴于《人身赔偿解释》采“继承丧失说”理论,对于死亡赔偿金之权利主体的确定,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在近亲属之间进行分配。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么就需要对伤者做出相应的赔偿,您知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吗?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是什么?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我国车辆剐蹭后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经济处罚并不是主要的...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 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被认定为工伤,通过走工伤程序与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所涉及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工伤如何索偿?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交通事...


·一、有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
      一、有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怎么样的?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