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家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二、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综上就是对国家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这个问题的详细解释了。可见在误工费赔偿标准上主要还是要考究与当事人的收入和误工时间的这两个问题的,还有些就是除了主要的工作以外还有兼职,所以在赔偿标准上要因人而异,不管是什么样的状况,按照当事人提交的真实的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去履行赔偿义务就行了。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2、在楼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加设临时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在工程结构完成后安装正式栏杆,如不能及时设置时,暂设临时...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筑单位共同合作以后才能完成的。可以说每一项分部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建筑工程当中,砌砖体工程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砌砖体工程是整个建筑工程修建完成起来的一个最基础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砖砌体工...


·年终奖和奖金辞退员工补偿可以替代吗?
      年终奖和奖金辞退员工补偿可以替代吗?不可以,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只要员工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发放年终奖的条件,公司就应当发放年终奖。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不能用年终奖抵扣。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的做...


·企业未经审批就复工会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


·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非法集资案件就是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对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性也是很大的。一般正规的金融公司肯定是符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正规经营法则的,但是非法集资有时候也是打着金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不过,如果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公司员工最担心的就是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


·在这个社会里,人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然而,有时候付出的劳
      在这个社会里,人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然而,有时候付出的劳动力却没得到应有的回报,影响了生活,比如公司少发工资。那么,当面临公司少发工资这一情况后,有人会问了,公司少发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介绍一些相关法律条文,供您参考。 一、 公司少发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依...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样本如何书写?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样本如何书写?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


·工伤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年。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现在的居住环境由大大小小的工程组合而来,简单的表面不难看出有多少复杂的工程,其中也包含一项成桩质量检测,它分成了承载力检测和完整性检测,严格的检测是保证工程完美的条件,那么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为您解答。 桩基础工程质...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