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大小事务都有规范,公司法中有规定公积金的内容。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 内容是怎么样的?公积金有分几种情况,一个是法定公积金,还有一个是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提存的。


一、公司法有关公积金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至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整理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依据法律规定从当年税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弥补亏损等事项的专门基金被称为法定公积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第二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三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五款规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法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规定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公积金主要的作用就是为了在以后出现资金问题的时候充当储蓄金的内容,分为法定还有任意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没有特殊的需要一定提存的规定,法定公积金是法律规定的。




·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怎么办
      合同签约3年公司辞退要分情形解决。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 经济生活中,由于公募基金设立难度较大,不少发起人都选择了私募基金的投资方式。但是,在选择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时,有的朋友就出现了如下困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私募基金...


·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
      在我国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 有很多的人都会觉得现在的大学生跟过去老一代的大学生是不能够同日而语的,可实际上大学生呈现出来的一种朝气蓬勃的状态却是将来步入社会以后最需要的。有很多在学校就志同道合的这部分年轻人可能就会凭着自己的冲劲,毕业以后几个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而下...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股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股息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股息收入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如果居民企业所得为来源于外国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如果是在中国境外已经缴过税了的,可以在当期的应缴税额里抵免,具体抵免的限额应该是按...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征?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征?公司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一经成立,就成为了法律认定的“人”。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开展民事活动。公司人格确定了公司的主体地位,承担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征?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 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许多人在理解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时,对公司法人这个词会产生疑问。到底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文章,相信会解答...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以及单位不得阻止。到那会有些企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将入职不就即怀孕的职员开除,此时,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依法申...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个人要如何收购公司 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签订收购协议。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收购人必须公告...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


·企业投资并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权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