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触犯后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所犯的犯罪案件严重程度不同,所以判处的刑法也会有所区别,其中缓刑就算是轻微处罚手段,那么在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根据规定首先要对缓刑期间写明个人总结,同时司法部门会根据考核的结果进行处理。


一、缓期结束办理手续


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规定,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二、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缓刑结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因为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都是犯罪情节较轻的,所以可以不进行行政拘留,那么在缓刑结束后,也要在有关部门处办理相关的手续才能够结束缓刑处罚,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法中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来说,接受货币...


·限制减刑服刑人员有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对某些特殊的死缓犯可以同时限制减刑,那么被限制减刑服刑人员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这方面的内容,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限制减刑的服刑人员有哪些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五十条修改的内容,也即新增第二款关于“限制减刑”的规定,包...


·危险驾驶罪要判多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广告词。因为酒驾就属于危险驾驶,那么还有哪些行为也是危险驾驶呢?危险驾驶要判多少年?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了解。我国有关法律就这样说:如果因为违反了交通法规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比如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导致他人的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将会被处...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如何做无罪辩护?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生命和自由是人的一生中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被告人符合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无可厚非。那么,辩护人如何做无罪辩护呢?哪些情形下可以做无罪辩护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 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2023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我国已经取消了对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无论盗窃的数额多大,犯罪情节有多么的严重,此时都不能对罪犯作出死刑的的处罚。那现在对此罪究竟是怎样追究责任的呢?我们带来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2017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


·寻衅滋事罪判缓是否可以
      寻衅滋事罪判缓是否可以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


·刑事二审的期限有多长
      一、刑事二审的期限有多长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二、刑事二审的程...


·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最近几年,集资诈骗犯罪呈现多发趋势,给老百姓的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其中一些特大集资诈骗案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集资诈骗的危害很多,社会上关于加大集资诈骗打击的呼声一直很高。那么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下面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以...


·如何对诈骗罪从犯进行认定
      在共同犯罪当中,对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的认定是很重要的,毕竟身份不同,对行为人的处罚就不一样。那么您知道对诈骗犯罪的从犯该如何认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对诈骗罪从犯进行认定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


·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一、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跟他人打架斗殴,因为双方肢体运动较为激烈,所以一不小心可能会碰到对方的眼睛,严重的可能会直接弄瞎对方的眼睛。那么,造成这种后果是否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可以先确定弄瞎别人的眼睛是否可以认定为重伤。 按规定,出现有以下伤害的即...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更新换代的基本原则,那么作为一门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通常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有溯及力的,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