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

第一步,找好意欲购买的二手房,该二手房必须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二手房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机构完成二手房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借款人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所需材料;

第四步,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信审查,并负责组织对交易房屋进行二手房房价评估,所评估价值作为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额度的依据;

第五步,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步,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第七步,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帐户。

二、买卖按揭房产应注意什么

1、卖方注意事项。

通常,只有原来的贷款还清,抵押注销之后方可过户。而提前还款和注销抵押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银行一般不会随时受理提前还款,而是统一在一个月的某一天受理提前还款。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进行过户之前卖家应留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办理提前还款和注销抵押的手续。提前还款之后一般需要一个周的时间才能注销原来的抵押。因此卖家需要保证在约定的过户日期之前有足够时间办理上述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银行贷款的,卖家同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第二笔款项的支付义务。第二笔款项通常是在买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后且银行取得该房屋之抵押权证(也叫他项权证)后的若干天内由银行将款项打入卖方账户。实践中,中介公司为了能够促成交易,在合同中往往对于买家办理银行贷款时间语焉不详。而买家往往由于个人资信问题可能长时间无法办下来贷款,导致交易长时间无法完成,而卖方此时也非常被动,因为合同未明确规定买方办妥贷款时间,所以很难以此追究买方违约责任。因此,从卖方利益而言,有必要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须在过户之前取得银行贷款的批准并通知卖方,否则卖方可以拒绝过户并追究买方违约责任。

2、买方注意事项。

在买方需要贷款购房的情况下,买方需要注意贷款审批的进度。在买方个人资信并不优越的情况下,可能需要辗转几家银行之后方能取得贷款批准。因此,需要在合同中留有足够的时间申请贷款,或者对于贷款时间。实践中,经常由于买方贷款迟迟不能获批,导致交易迟延发生违约。

当存在转按揭安排时,买方在贷款获得银行批准后,卖方应自行或委托他人积极办理提前清偿其现存贷款并促使其抵押权银行注销抵押。买方需要明确卖方贷款清偿以及抵押注销的具体时间。

然而过长的贷款申请时间本身就蕴藏风险,在市场上涨时候,卖家容易毁约而导致交易终端或终止,买家将处于极为被动的状态。

按揭房产的买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相当复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陷入买卖纠纷之中,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先了解下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买卖按揭房产应注意什么,如果发生纠纷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了解,也可以请律师陪同购房。


·继承诉讼中借名买房的抗辩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仅有出资事实并不能对抗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也无法设立不动产物权。 在继承诉讼中,...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
      房子对于我们任何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温暖的归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大多数都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有的人会关于离婚房产分割达成一个协议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写?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任一方婚前...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在与出租人协商好了后,就应该及时的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的利益才有一定的保障。但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内容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房子的购买者享大量权利,有房子的使用权和其他一些权利,租房者
      房子的购买者享大量权利,有房子的使用权和其他一些权利,租房者的权利是否与购买者不同,他们享有的权利难道低于购买者一等,租房者和购买者的权利是否是一致的,如今出台了租售同权,那么租售同权什么意思郑州?下面我们就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租售同权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


·一男子因女友家里要求30万彩礼以及150万房子的事情
      一男子因女友家里要求30万彩礼以及150万房子的事情,情绪失控,当街怒打女友几个耳光。此前男子要求分手,女方不同意并且一直去男方公司闹,疑似其家人还动手殴打过男子。对于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呢,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下面看看律师的说法: 双方因为私事发生争吵属于私事,但殴打他...


·离婚房产评估时间一般为多久
      虽然我们常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当今的婚姻关系在离婚以后各种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因为毕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人在离婚的时候还是非常现实的。在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所以大多数人选择的分割方式会是将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以后按照价钱进行分割。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


·在我国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
      在我国,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想要离婚。离婚后,房子的产权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离婚后,如果房子的产权被确认下来,肯定需要对房产证上的名字做一定的处理。很多人对于在我国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的问题,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做出介绍。 在我国离婚房产去名怎么办理? 夫妻...


·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法律规定,期房可以作为抵押人的资产进行抵押,要想顺利完成抵押,拿到贷款。抵押人需要和开发商到房管局开具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这是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重要凭证,那么期房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一般怎么写?期房抵押登记如何操作?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一、期房抵押证明书期房抵...


·对于房产放弃继承能否要回
      对于房产放弃继承能否要回?放弃房子继承权的一般不能再要回房产,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
      转租房屋其实也就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自己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给他人的行为。但需要注意,我国对转租房屋是规定的比较严格的,因为涉及到出租人的利益,同时进行房屋转租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转租房屋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转租房屋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 承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