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不会通知所在单位,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二、哪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讲到这里,您应该对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了解。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关押到看守所进行询问,通常来说不会通知单位,但是会告知家属。刑事拘留是有期限要求的,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金融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金融集资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罪中的一种,该罪的犯罪人员是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方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用,从而获得集资款的一种犯罪行为。金融集资诈骗罪本质上也是一种诈骗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2017年金融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金融集资诈...


·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


·酒驾肇事逃逸罪刑是怎样的?
      酒驾肇事逃逸罪刑是怎样的酒驾肇事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受行政处罚,赔偿经济损失。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二、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律师对渎职无罪辩护是怎么样的
       一、律师对渎职无罪辩护是怎么样的 1、对公诉方一些主要形式的证据的质证 公诉人通过起诉书讲述一个主角是被告人的犯罪故事,这是用各个独立又关联的证据素材来“复原”一个以前发生的犯罪事件,这个犯罪故事中的每一个细微的情节,只要公诉人讲出来,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对于这个...


·吸毒犯罪吗,毒品犯罪主要有哪些?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吸毒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健康,还会给身边的人造成痛苦。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在毒品泛滥的今天,吸毒是犯罪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吸毒是不是犯罪,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吸毒是犯罪吗 1、自己吸食、注射毒品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 ...


·刑法修正案九诈骗有什么规定?
      去年,某准大学生因被诈骗而失去了生命,一时间,关于诈骗的新闻铺天盖地接踵而来。这时人们才惊觉原来,我国的诈骗已经泛滥成灾了。这不刑法修正案九对于诈骗犯罪的量刑做了新的规定。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诈骗的相关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 第一百...


·刑事案件抗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抗诉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


·定性为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定性为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1、诈骗罪需要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根剧。2、《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
      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什么?检察官被判玩忽职守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


·胁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胁从犯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在犯罪构成理论上进一步按分工分类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希望以此对共同犯罪人在定罪上进行比较鉴别。一般...


·刑事抗诉规定程序有哪些?
      刑事抗诉规定程序有哪些?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