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与对方发生买卖的行为,那么为了进一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就一定会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出现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呢,因为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如果协议无法一致,卖方当事人是可以向买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一、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怎么防范拖欠货款纠纷的出现

(一)、业务洽谈

1、注意对方业务人员的签约资格,是否有相应的授权。

2、注意对方资信情况,着重了解公司性质,注册资金或从其他与其合作过的客户了解情况等,以清楚对方履行能力,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以便核对。

3、注意了解对方的银行帐号、所在地点及公司规模等基本实际情况,以防空头公司。

4、有时签订金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可请律师对该公司作预先资信调查。

(二)、签约

1、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合法有效,自身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体现。

2、注意合同违约条款的签订,简单举例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134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通过这样的约定,如果对方无法支付货款,卖方就可及时行使货物所有权,请求返还货物,以免有更大损失。

(2)此外可通过违约罚则,即逾期付款时间越长,要承担更高的违约金,督促对方尽快支付货款。

(3)尽量约定本公司所在地法院为纠纷管辖法院,避免纠纷发生时要到外地打官司,多花财力又恐地方保护主义。

(4)其他。

3、建立合同层递报批,审核制,重大合同聘请律师或由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谈判、审核。

4、建立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以便合同的跟踪、总结,也为今后的诉讼工作打好基础,否则若需诉讼,连最基本的合同证据都没有,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举证期限、举证责任等有关证据的规定,证据是否充分、及时提交给法院对案件的成败有重大影响)拖欠货款的行为可以说会严重影响到自己的信誉,导致没有人愿意与自己交易。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说明了如果出现买卖合同到期没还钱该怎么处理,那么您在签订合同后,其实是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来避免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出现,如果已经出现了此类情况,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进行维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协助。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显然是可以的,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从是否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角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效力问题,的我们认为不可以一概而论,不能直接将合同认定为无效,应当从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受害人的角度出发来选择有利于受害人的处理方式。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合同诈骗罪中民事合同自始无效的审判思路,是...


·在办公楼租赁的相关资料中,租赁合同是不可或缺的。租赁合同有效
      在办公楼租赁的相关资料中,租赁合同是不可或缺的。租赁合同有效地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中会就租金、租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说明,并约定了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办公楼租赁的资料中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范文供您参考。 办公楼租赁协议书...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主要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主要是什么我国合同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之上,合同当中的每一项法条经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如此,有一些不法分子就开始打着合法的名义来掩盖自己不合法的目的,合同诈骗就是其中一种。下面我们就为您...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 不安抗辩权是针对合同中当事人而言的。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互负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证据可以表明对方没有履行...


·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众所周知,在达成出口贸易协定之后,双方要签订出口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行,那么就需要在签订的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差错与漏洞,以致于影响下一步的实施计划,那么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看看我们的总结吧。 一、合同条款要体现我...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


·买卖合同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诉讼标的是什么?买卖合同的诉讼标的是合同当中所涉及到的买卖的财产的物品,具体的金额。比如说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价款是200万的话,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这200万,当然如果是关于违约金来进行一个纠纷的话,其中违约金的话是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个数额。就是涉及到合同纠纷的财产数额,...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一、合同约定不明确该怎么办 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


·无权处分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生活中有的时候会有人在没有物品处分权的情况下对物品进行处分,这种行为一般来说是违法的,不符合规定的,但是,如果双方有签订无权处分买卖合同,并且合同有效的话,以上的行为便是合法的。那么,什么是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受让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接下来就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