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年 月 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

虽然贵院在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人民法院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诉状的起草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么区别呢?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2、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夫妻第一次离婚没有成功时,必须要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才能再行起诉,当然法院判决夫妻离婚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因此并不是第二次离婚就一定能够成功的,要想离婚就一定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行。

可以看出,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也非常简单,个人觉得因为之前已经提起过一次离婚诉讼了,所以对于第一次提交了离婚诉讼状肯定也是记忆犹新的,在第二次提交起诉离婚诉讼状的时候就完全能够参照着刚开始写的那份,不过自己写离婚诉讼状的这种状况还相对少见,毕竟很多人都是在打离婚官司之前,就已经和自己的律师针对各方面的事情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了。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一、小孩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


·在我国关于民事国家赔偿怎么诉讼
      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都会在某些特殊的案件面前显现出其存在的漏洞,因为法律只能是根据一些已经发生过的绝大多数的案件来制定相关法条,就好像是现在人们针对民事法庭的有些错误的审判结果有些人就显得比较无奈,相信在此之前遇到过这种事情的人其实也考虑过在我国关于民事国家赔偿怎么诉讼? 一、...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规定是坚持着男女平等,还有就是要照顾到妇女和儿童子女的合法利益来进行财产的分割。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


·当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当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两人之间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若双方协议不下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提出离婚。有人会问,起诉离婚多久通知开庭?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带着您看看法律在离婚诉讼这方面的规定。 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生罚款的,本质说社会抚养费是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我国公民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要超生,肯定是要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有些公民就十分的好奇,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一、我国征收社...


·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有什么方式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很容易出现纠纷问题的,因为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而另一方需要支出孩子的抚养费而不能每天待在孩子的身边教育孩子。所以出现争执就只能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判决处理,那如果男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男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应该怎么做呢?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


·盗窃罪家属该做点什么?
      一、盗窃罪家属该做点什么?如果家人犯了盗窃罪,作为家属应该劝他自首,上交赃物,也许会从轻处罚,并请律师在一旁协助。通过公安机关赔偿受害人损失、达成调解。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的话家属最好尽快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和会见,根据会见和阅卷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处罚或者无罪...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


·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法律中规定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原则上是不公开审理,就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案件。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那么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能公开审理吗 这个不确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


·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
      在夫妻之间离婚后,如果双方是有子女的,就肯定会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对于抚养费,不管是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还是另一方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虽然抚养费不是终身制的,但是在负有抚养义务期间,就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在实际中,女方不给抚养费没有财产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一...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都是之前夫妻是诉讼离婚的,因而有的人就认为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可能之后就无法变更抚养权了。那究竟夫妻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