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工程正在筹备或施工中,但是遇到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一问题,很多人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经验而显得措手无错。那么对于债务纠纷的工程,该如何规避潜在的风险?今天,的我们就问您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一)分包商应避免签署替总包商向业主开立保函的合同。
主承包商的作用类似国际工程承包项下类似的代理投标,实际承包商要尽量争取与业主直接签合同,其与投标代理的代理费另外结算;或以实际承包商和当地投标代理的组成的联合体名义与业主签合同。在签订分包协议的情况下,也应坚持分包商直接向总包商开保函。若总包商执意要求分包商按其分包比例向业主提供反担保,则可反过来要求总包商向分包商出具付款保函。
(二)如果分包商迫不得已为总包商向业主开立了预付款和履约保函,在预付款保函中应规定:
1、预付款保函必须于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后才生效;2、保函金额递减条款,保函金额随着预付款归还进度或时间递减(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3、失效条款,规定具体的失效时间或失效事件(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履约保函的索赔文件中,应规定提交受益人的索赔声明,并说明申请人的违约事实;同时也应规定保函金额递减的条款。如分包商为总包商向业主开立的保函提供了反担保,应在反担保索赔条款的声明中加具‘inconformitywiththetermsofyourguarantee’之类的限定,即要求担保人至少声明:①收到受益人索赔;②索赔符合保函条款。这样,担保人必须确定其收到的索赔至少在表面上真实有效,才可以据以向反担保的担保人提出索赔。担保人书面索赔声明的规范化,可以给反担保人依据保函条款抗辩反担保下索赔提供依据。另外一个重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是,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分包商不能为总包商向业主开立的保函提供全额反担保,应要求总包商自身向业主承担一部分担保责任。这样,万一因分包合同纠纷导致分包商无法继续履约,总包商由于自己承担了一部分担保责任,也会积极寻找其他途径继续履行其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而一旦该合同如期完成,则业主也就失去了在银行保函项下向分包商索赔的事实依据。保函开出之后,分包商要重视对保函的后期风险管理,重点是按照保函约定的条件,及时搜集并向担保银行提供保函金额递减或失效的文件证明,使保函风险逐渐减少。
(三)分包合同以提供设备为主,并附带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支付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措施。
当分包商的分包责任以提供设备为主,并附带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时,应注意预付款保函和主承包商的支付结算方式相匹配。例如,当结算方式为:合同金额30%以预付款结算,剩余70%以主承包开立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结算,分包商应注意在分包合同中开立预付款保函和信用证的先后时间顺序。分包合同应规定主承包商开立合同金额70%的信用证在先,支付30%的预付款在后,而不是相反。如果分包商不注意这一点,而要求主承包先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而后开立70%的信用证,那么则意味着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商应首先开出30%的预付款保函,而该预付款保函往往是以供货人完成发货责任为失效条件的。分包商虽然提前收到了30%的预付款并安排生产,但如果主承包商迟迟开不出70%的信用证,那么分包商到了发货期仍然不能如期发货,则会由于没有完成供货责任而面临预付款保函被没收的风险;如在没有信用证的情况下强行发货,又会面临收汇风险,境地十分尴尬。由此可见,“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个问题相对而言比较复杂,但又极为重要,这对每一个工程的顺利发展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如此,因此弄清楚这个问题也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规避风险带来的损失,专业的建议是必可少的,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有哪些?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形式,一般是指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法律去工商局备案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的人群的总称。个体工商户的主体多为个人或一个家庭,小区中的商店等就是典型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登记有着明确的登记程序规定,去工商局登记的公民需按此...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劳动者和劳动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如果产生劳动争议了,就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如果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单位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一、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开户申报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3、办理参保登记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工伤保险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按照营业执照确定单位行业类别和缴费费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算?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工资怎么算?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因此在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上班的应当按照休息日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中的规定,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当首先安排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作为加班工资报酬。二、...


·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8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


·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2023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程序简介 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1、当事人申请...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公司在解聘这类人员时,需要对其补偿半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相应的补偿行为。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赔偿金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