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于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在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 一般主要是军队部门和保密部门。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有关录取、政审的规定:直系亲属中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严重刑事犯罪的(如严重暴力犯罪、职务犯罪等)才可能影响其子女报考国家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我们做普法工作的,就是让更多人的知法、守法,与法同行,减少犯罪。您认为判缓刑人员对子女有影响吗,影响肯定是有的。一个人做到自律很难,但是难的时候想想身边的亲人、朋友,克己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人生也没有重新彩排的机会,走好每一步,无愧于内心、无愧于他人。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


·上海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注重追求自由、追求幸福,很多人结婚后觉得生活不幸福会选择离婚,离婚过程中受到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每个地方关于抚养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上海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上海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
      什么情况离婚女方可以提出经济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精神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方婚内精神出轨离婚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定的过错,因为诉讼离婚多半不太现实,但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下自然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应该怎样变更子女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一般都是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都会有所增加,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可能没办法负担孩子的生活。这时候怎样变更子女抚养费呢?现在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变更子女抚养费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


·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么的得不到吗?
      如今有很多夫妻在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严重的甚至还有导致夫妻离婚的。因此,有的新婚夫妻吸取教训,在婚后不久就会选择对财产做出约定,那要是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的话,那日后夫妻离婚是否就什么都分不到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


·不构成重婚罪的重婚行为具体是什么
      一、不构成重婚罪的重婚行为具体是什么 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法院起诉离婚?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权利见孩子吗,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如果一对夫妻离婚,并生育了孩子,那么必然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而言,女方带着孩子独自抚养,就很不容易的,需要男方提供资金支持,即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男方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权利见孩子吗? 一、男方不支付...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一、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 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