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应该执行。对于不执行判决书内容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执行,情节严重时,很有可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取、转移。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有关单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有义务协助从被执行人收入中取出扣留部分交人民法院或权利人,此措施适用于公民个人金钱的执行。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贴上人民法院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使用、转移或处分。扣押是一项临时性措施,把被执行人的财产送到人民法院指定的场所或就地保存,禁止任何人使用、处分或转移。查封、扣押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目的是促使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交有关单位拍卖、变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商店等部门代为出卖或收购,以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查封、扣押的财产,用公开的方式,让买受人用竞争的方法出价,确定买卖关系,将所得现金偿还权利人。
(4)搜查。
采敢搜查措施是民事执行中最严厉的一种,目的在于查获当事人隐匿的财产以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执行。搜查只能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进行,且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查封、扣押,并足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使被执行人有隐藏财产的行为,也不得对被执行人实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8条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员可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此措施可以适用于买卖房屋、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宅基地纠纷和土地使用纠纷。
(7)强制被执行人完成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但不允许对被执行人施以人身强制,如婚姻案件法律文书指定被执行人变更或放弃子女的监护权,交付子女的行为不能作直接强制,可以通过其他执行方式。
(8)强制被执行人交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支付迟延履行金或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被执行人与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并履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9)继续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采用上述几项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由其继续履行义务。有两种情况不适用继续执行:(1)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宣告破产还债,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2)公民因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一些老赖,即使是在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也是不会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来执行自己的义务,这无疑会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不过,对于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是会有一定后果的,具体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是什么,上文中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被胁迫带毒判几年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会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四十七条...


·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属于法律的例外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只有在当事人申请的条件下,这几类案件才不公开审理,若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原...


·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保安加班费判决计算方式是什么? 不定时工作制 不少单位保安,工作时间比较长,一上班往往就是十几个小时。而且,保安的工作日期也不固定,有的上一天班,休息一天;有的周一到周五上班,双休日休息。因此保安上班的时间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 二、保安加班费计算 保安工种...


·意外致死会坐牢吗?应该怎么判?
      意外致死会坐牢吗?应该怎么判?会,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一)疏忽大...


·走私烟草一般会怎么判
      走私烟草怎么判要看偷逃税额的多少。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袭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百特别严重的,处...


·肇事逃逸受伤应该怎么判决?
      1.发生交通肇事致人受伤,不积极实行救援,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说来,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即可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卖小孩中间人判几年
      构成拐卖儿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扒窃560元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处行政拘留,并罚款,对于扒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刑法修正案(8)》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


·电信诈骗三万多元主犯判几年
      电信诈骗三万多元主犯判几年 电信诈骗三万多元主犯判几年?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电信诈骗三万多元主犯判几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


·法律中不公开宣判是啥意思?
      一、法律中不公开宣判是啥意思?法律中不公开宣判的意思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开庭时的年龄);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案件应当...


·持刀伤人6年后自首判几年
      持刀伤人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六年后仍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自首的,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