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伤亡人数是占据其中的大比例,国家为了让文明驾驶普及,使得行人和驾驶者能够安全出行,随即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这一危险行为,并将之与刑法连接,对于新出台的中国醉驾法律规定,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中国醉驾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可以从上文的资料中看出,对于醉酒驾驶是按酒精含量标准定义的,一般的饮酒驾驶且没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对于严重的醉酒驾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则可能会上升到刑法阶段。




·行政处罚不交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行政处罚不交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当事人不交纳行政处罚的,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一般物业无权停水停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


·怎样打交通事故官司?
      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选择及时报案,由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轻微的交通事故不会诉讼至法院,诉讼过程耗时耗力,但如果在事故中出现了人员伤亡,而赔偿问题又得不到一致的解决,打官司就在所难免了...


·醉驾车什么时候去取车?
      醉驾车什么时候去取车? 车辆可以在第一时间领取,不过,不是醉驾的驾驶员一个人去办理,而是需要其他有合法证件和合法理由的车辆拥有人或者权益人去办理领取。简单来说,让醉驾驾驶员带上家里人或者朋友去办理这个车辆领取手续就可以了,因为,警察需要处理的是违法的驾驶员,现在只是驾驶员违法...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在有些时候是会被认定为财产性利益的,而作为财产性利益的话,那么如果发生转移的行为很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的,但是债权债务有它们非常特殊的地方,所以对于缴税的问题,很多人都有一定的疑问,那么转移债权债务交税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交强险只垫付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您都知道交强险会对我们造成对第三方的伤害时进行赔偿,但是还存在一些情况下,交强险是只负责颠覆不符的赔偿的,就像酒后驾驶的情况下,醉驾肇事的,交强险会垫付第三方的抢救费用,但是不会对造成第三方的伤害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一、交强险的垫付 交强险的垫付责任制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保...


·醉驾交通事故缓刑具体实施
      醉驾交通事故判决缓刑是有可能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现在每个家庭都普遍买车,但是停车越来越困难。好多住在小区开放商会建设地下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很多人想知道地下停车位与房屋的产权是不是一样,有没有什么限制。那么,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不给书面通知书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正常辞退你也应该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两倍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