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误工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时间的规定:
1、(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无法百分百避免意外的发生,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可以合法的申请一些补偿。因公受伤的,伤者可以申请误工费、工伤鉴定等。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劳动合同解除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解除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


·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
      误工费通常包括工资、资金、津贴,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受害人平时的收入范围进行决定。当工人在单位工作受了伤后,单位一般不会扣部分或全部工资。那么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时多少?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知识。 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
      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特殊,给人感觉就像是小时工,因此很多人以为非全日制用工是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了解的就不是很多。其实,非全日制用工同样也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非...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五险一金要写入劳动合同吗?
      五险一金要写入劳动合同吗? 没有社保内容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不能说无效,因为无效部分只要不影响有效部分。但是员工可以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1.只要是该单位的在职职工,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2.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合同中应当约定...


·劳动合同未解除公司能否注销?
      劳动合同未解除公司能否注销?劳动合同未解除公司不能注销,公司注销必须是对于公司的一些事情做出了非常明确的处理,比如说解除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等等,劳动者被违法辞退,需要由于经济补偿。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


·青岛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风险
      青岛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风险您经常会忽视的重要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 申请不符合条件,仲裁委不能受理的风险 1、当事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劳动仲裁委不能受理。当事人必须是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即法律规定的有用工资质的合法用工单位)因履行劳动关系产生了争议,才能到劳...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


·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将员工调岗可以赔偿吗?
      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将员工调岗可以赔偿吗? 一、单位想辞退员工就将员工调岗可以赔偿吗 用人单位通过调岗的方式想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调岗的,如果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