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误工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时间的规定:
1、(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无法百分百避免意外的发生,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可以合法的申请一些补偿。因公受伤的,伤者可以申请误工费、工伤鉴定等。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
      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 目前,我国在全国各地已经建成了一大批人防工程,这些人防工程能够达到平战两用的作用,并且质量高,种类多,防护能力强,有的建在地下商场,有的建在地下停车库。那么人防工程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本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人防工程的概念 人防工程正式的名字是人民防空地下...


·杭州退休工人高温费是否可以领取到?
      杭州退休工人高温费是否可以领取到? 因为退休职工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讲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环境下工作的,给予的岗位津贴。退休职工在家休养,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不能享受高温津贴。...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期...


·工伤鉴定6级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一直就是您关注的事情,在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意外的事故,造成意外伤害。一旦出现工伤,您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通过工伤鉴定的标准来确定之后的赔偿标准,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鉴定6级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伤鉴定6级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


·哪些情况下单位辞退职工属于违法辞退
      哪些情况下单位辞退职工属于违法辞退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员工违 纪,可以辞退;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这些观点都是很危险的,实践中发生的大量案例已经证明,持有这些观点的企业往往都是劳动争...


·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江苏省中小企业众多,在小企业打工的人们,有时候会因工受伤。这种情况下,企业会为其申报工伤认定,经过认定确定工伤的,工人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有标准可循的,目前总共分为十级。那么,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2018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时,首先应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康复,但伤病恢复或病情稳定后再办理工伤认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职工经济条件有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对于治疗、医药、伙食等费用负担的压力较大,因此希望尽快办理完工伤赔偿手续,那么,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呢? 一、申...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多久可以辞退?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多久可以辞退?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劳动争议发生后,您首先都会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呢?或者说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比较有利于已方诉讼呢?笔者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