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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误工费呢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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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误工费呢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破损车辆维修费用,车上装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由于车辆损失或者无法修复的车辆重置费;(三)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目前法院支持的就是对营运车辆有所谓误工费的赔偿。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也有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则不会产生误工费;如果对方车辆不是营运车辆就不会有损失,如果需要对方举证。另外,如果需要赔偿的,我们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收入减少证明、事故发生前六个月工资单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半年平均的月工资。由受害人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期间为事故发生前六个月及休息期间的明细;2、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承保经营合同或者营业执照,可参照上一年度行业标准予以确定;3、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客观材料可赔付误工费;若不能提供需调查核实后确定;4、年满18周岁、未超过退休年龄、无固定收入、不能提供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误工材料的,误工费标准可参考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56元/天计算。所以,遇到对方要求误工费三千的情况,要根据受害人的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界定,假如受害人因为伤害而导致不能工作,肇事人理应赔偿相应的误工费,而若是在休息期间不会减少收入的,则不用给误工费。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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