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在一个用法律维持秩序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不管是谁犯了法律的底线,都是要接受法律的处罚,那么我们犯了法,但是我们知道错了的话,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那,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我门诊接到贵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工商案经听字[]第19号),对我门诊部在县电视台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合并罚款合计元,为此,申诉请求贵局对我公司的处罚予以减轻,并有以下减轻理由:一、我门诊部属于首次违法,符合减轻情节。我门诊部一贯守法经营,证照齐全并按期准时进行年检。从无任何违法经营行为,从未受到过工商部门处罚,也无任何用户投诉。二、我门诊部积极接受并配合贵局对我门诊部的查处。贵局在执法中,办案人员态度和蔼、严格执法、严格遵照执法程序,耐心解释,说服教育,表现出极高的执法素质。使我门诊部充分明白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因此,我门诊部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贵局对我门诊部的立案调查工作,对违法事实无任何隐瞒,对贵局要求提供的证据积极提供,每次贵局要求配合调查,都是准时到位。并且,对贵局执法无任何异议,绝对服从贵局对我公司违法行为的认定。根据《江苏省工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2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贵局对我公司处罚金额过大,造成缴纳困难。
?贵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我门诊部处罚元,处罚确实过重,我门诊部认为贵局没有考虑到我方众多的依法从轻情节。同时,由于我门诊部管理不善,效益低下,已存在严重的亏损,我门诊部处濒临倒闭的边缘。如果贵局兑现这个处罚额度,我公司确实无力支付。综上所述,鉴于我门诊部有诸多依法从轻情节和资金极端困难的现状,希望贵局从以人为本、打造和谐社会出发,柔性执法,给我门诊部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门诊部保证将在今后的经营中,坚决守法经营,决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我门诊部将积极筹措、缴纳罚款,并无条件、全方位配合贵局完成案件的查处程序。特此申诉。县门诊部年7月4日相信您知道了工商免于行政处罚申请书怎么写了,不过各部门还是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法律面前,没有区别,就是你是第一次犯错误,对你的处罚可能比较宽松,但是我们在法律里面就有避免第一次,叫他没有第一次,这样我们就可能永远的不犯法了。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一、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不要支付?
      一、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要不要支付?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要支付的。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


·劳动者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首先明确一点,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


·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劳动者为单位工作了多少,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中的规定,按时支付其一定数额的工资。就工资支付方式上面,可能多数劳动者都是不清楚的。在遇到单位克扣工资的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工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效力如何认定?认定工伤决定书是一种依严格法定程序作出的公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具有预决力,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争辩,但并非绝对不能推翻。追求客观真实与实质正义,是法官的永恒追求,根据法律真实裁判是程序公正与诉讼效...


·一、死亡工伤待遇申请人是谁?
      一、死亡工伤待遇申请人是谁?是员工的家属,工伤死亡申请和赔偿流程如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一、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没写明岗位职务不违法,但不够规范。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


·企业可以拿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吗?
      企业可以拿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吗?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正在建设的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应该算做企业资产。那么企业可以以在建工程投资入股新公司么?在建工程投资入股如何缴税?针对这些专业性问题,我们收集相关法律知识,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一看。一、在建工程可否作为设立公司的出资?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者怎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不赔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的损失额赔偿。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公司签3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很多初次步入职场的年轻人,为了避免遇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可以在前期了解一下我国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说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也有些合同的内容就是不合理的。一般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合同的时间都是有规定的,比如说合同中约定的有效期是3年。那么,公司签3年的劳动...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但是却不知道未成年工,也就是用童工犯法,未成年工却不犯法。因为我国在未成年工方面,有相关特殊的保护规定。那么在我国未成年工能上班吗,我们给您详细说明一下未成年工的相关内容。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也称青少年工人。他们可以上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