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

(一)、用人单位无过错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的除外。

2.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答: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初期,劳动关系双方相互选择的期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尽管法律没有要求书面形式,但从举证的角度考虑,书面形式更为稳妥。

3. 如何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答:⑴辞职的书面文件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辞职通知书”,而不宜使用“申请书”字样。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权利,只要依法提前通知,无需对方回应。辞职的理由可有可无,如想说明,“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也可以。如果使用“申请书”字样,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是劳动者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要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为确保辞职行为万无一失,还是推荐使用“通知书”。

⑵通知形式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

①发送电子邮件至主管领导,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门和自己,这样已发送的邮件会保存在自己的电子信箱中;

②将纸质的辞职通知书亲自交给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不过这种形式不利于取证;

③为防止用人单位矢口否认,可以将纸质的辞职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至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并在快递单上标明“辞职通知书”,留存好底单,同时要求签收回执和短信通知。这样即使用人单位拒绝签收,劳动者也可依据回执和短信,证明完成了通知的义务。

4. 劳动者任性地不辞而别会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在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离职,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会给后续的用人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带来阻碍。所以还是耐住性子,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吧!

(二)、用人单位有过错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被迫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无需提前三十天,并有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可因用人单位的哪些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答:主要包括: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⑸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⑹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其中,⑴-⑺的情形,劳动者的辞职通知书应写明具体理由,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不需提前三十天,一经送达即可离职;⑻-⑼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

6.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关于服务期

7.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在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第5点所列9种情形),劳动者因此辞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无需支付违约金。

从原则上来看,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天说,而要是转正的话,则此时需要提前30天说。不过要是在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员工辞职的话,那这个时候就不需要提前给单位说,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作出补偿。关于员工辞职应该提前多久说的问题,就为您整理到此,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
      误工费税费是否需要缴纳误工费税费不需要缴纳,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最低多少钱一天根据当事人实际工资损失数额确定,在《人身损害解释》中,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


·烧伤工伤赔偿一般赔多少钱
      一、烧伤工伤一般赔偿多少钱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
      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地打击了相关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了招纳更多劳动者,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相关的施工单位会针对工程款做一个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那么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发生工程款纠纷该怎么处理...


·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中,尽管做好了很多的防护措施,但是事故却依旧会偶尔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因为工作问题造成的伤害是工伤,对于不同等级,不同情况的工伤,公司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工伤中,骨折的发生的占了大多数,那么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工伤级数的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按照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
      按照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众所周知,一项工程的完成往往需要质保金为其保驾护航,以来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质保金根据工程的各项成本等差异其金额也有所不同。对于市政工程来说,其质保金也与普通工程有所差异。那么市政工程质保金多少钱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建设工程质...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一、用人单位要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①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求职者是十分关系的一个问题,那么究竟是该怎样做,这个问题又在困扰着求职者,我们在进入接受一份新的工作之前是否应该对原来的劳动关系进行解除,我们若没有接触是不是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某一条内容,我们十分困惑,因此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一、入职...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没有被支持怎么办? 一、克扣工资赔偿金是多少?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


·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福利,在一些比较危险的行业中工伤保险就显得尤为的重要,诸如高空、深井作业等,这些行业的性质就决定了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企业为职工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比例是多少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一、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


·如何进行劳动者权利的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取得劳动报酬等权利。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保障劳动者的这些权利呢?要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犯,此时又该如何来维权?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如何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 劳务派遣单位经常利用劳务派遣过程中复杂的劳动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