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相关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相关程序是怎样的很多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最终会走向离婚的道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不能解决时会选择诉讼离婚,很多人在选择诉讼离婚时不清楚诉讼离婚的程序以及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下面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关于离婚上诉方面的问题。
一、离婚上诉状递交的地方
1、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2、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4、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离婚上诉程序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起诉书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离婚上诉状递交到哪里

是很多人困惑的问题,应该交给原审人民法院,递交给第二人民法院的,第二人民法院也会在五日之内交给原审人民法院,离婚上诉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在一审不予离婚的会给予双方6个月的冷静期,离婚上诉涉及到准备证据以及写上诉状等事宜,建议聘请律师来帮助我们办理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一、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与原来条款的不同之处 1、自然灾害多了“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 2、保险责任增加了“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3、对“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了扩展解释——“ 被保...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
      一、法律规范有规定交通事故多久不处理就过期了吗?交通事故超过一年都没有处理就过期了,道路拥挤或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导致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有人员或是财物的伤亡,要做鉴定,而且一定要及时处理。只要有事故记录就迟早都要处理的,无论事故大小,不会过期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比例是多少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1、交通事故死人逃逸的最低处罚是拘役,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一、哪些醉酒驾车将被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更换车牌的流程条件 一、机动车牌照能不能换 机动车车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二、机动车牌照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案件,是按照起诉的金额收取诉讼费用的。要求赔偿的金额越大,诉讼费用就越多。 2、举例:要求赔偿损失5万元,应当交纳诉讼费1050元,要求赔偿10万元,应当交纳诉讼费2300元。 3、诉讼费用,是指...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


·肇事逃逸车上携带枪支的判罚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上携带枪支的判罚是什么?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还存在携带枪支的,需要追究两种犯罪行为的判罚结果。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包括刑事方面的责任。而作为受害人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是可以提起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的,那具体来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