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义务,个人房产税征收也是一种常见的需要进行缴纳的税款的形式。那么,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以及缴纳方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

要想知道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应当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房产税主要是针对市、县、城镇、工矿区的房屋,如果你在农村修建房屋,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既然对象是房产,意思就是它能提供你一个场所,你能在这个场所里生活、学习、工作,甚至娱乐、储藏等,独立于你房子外的建筑物是不属于房产的,但是如果在室内应该属于房产,比如室内泳池、室内运动馆等。

二、个人房产税缴纳的时间

生产经营类:应该在生产经营当月起就缴纳房产税,如果是新建的房屋用来生产经营,则需要更加提前,应当在你的房屋建好之后的第二个月缴纳房产税。如果你是委托施工单位修建,在办理验收手续的第二个月缴纳房产税。

购买的商品房:交房第二个月缴纳房产税。

出租以及出借:应当在出租以及出借房产第二个月起缴纳房产税。

如果作为个人仍然对房产税有疑问,可以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甚至还可以计算你需要缴纳的房产费用,如果还不懂,可以到当地税务局详细咨询,二手中介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会有专业的人员向你解答。

三、房产税如何缴纳

(一)、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税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产税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四)房产税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五)房产税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2、第一个是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3、第二个是银行。纳税人也可到房产部指定的银行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4、第三个是付费通网站。纳税人还可以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综上所述,关于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的时间的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房产的类型不同,时间也是不同的,即生产经营类、商品房、出租房的缴纳时间都是不同的,您在进行缴纳的时候,首先要对自己的房产的类型进行判断,然后在进行查询时间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房产还在按揭离婚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取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相关规定:《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七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


·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进行房屋的继承,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不是占有了房屋就完了,若日后想要对该房屋作出处分的话,则还需要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才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那么继承房产的过户需要提供什么证件呢?我们马上为你作秀详细解答。 (一)遗产公证 遗产公证需父母...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然而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便是贷款买房也负担不起,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还要花费一些不必要费用。那么通常贷款买房首付一般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首付一般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


·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只要不是首次购买的房屋,就是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多时候交易的风险比购买新房还要多,所以,在买房之前了解一些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是非常有必要的,下文是我们整理总结出来的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请阅读下文。 二手房购房注意事项: 1、看准时机下手 购房政策在不断的变化,降了息,...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
      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进行房屋的买卖,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会进行合同的约定,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如果发生了违约的情况下,该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呢?下面我们就来介绍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规定及相关内容。 一法定依据 1、《合同法》 《合同法》...


·协议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理手续,怎么过户?
      因为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的相对自主性,很多离婚夫妻为了不伤和气,都会选择。但是,房产分割后还需要进行贷款等的续贷和过户。那么,协议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办理手续,怎么过户?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后贷款房屋如何办理续贷和过户手续? 一般而言...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此时法院进行房产的查封,自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那您知道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


·房屋纠纷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房屋纠纷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家庭房产纠纷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过你可以以“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名义,向当地司法局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这或许可行。家务纠纷,最好不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关于拆迁中的房产登记,有相应的规定,并不是你老妈一个人...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承租方签订协议后才能排除他人对房屋的处置,合法地占有出租屋,否则承租方的权利无法保障。以下是为您提供的可租房协议书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


·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夫妻通过恋爱,最终以结婚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延续幸福。结婚时,一般都会对生活质量有要求所以会共同买房,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共同买的房子,共同还的贷款,如果法院将房子判给了一方,为了维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该给予房屋补偿款。那么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如何计算? 一、河北离婚房屋补偿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