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个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足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有共同理山的劳动争议。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囚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我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我国国籍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在国(境)外设立的机构与我国派往该机构工作的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在以上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中,自行协商和调解不是当事人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仲裁程序才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经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也知道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吧,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那么肯定可以将劳动争议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而实际处理劳动争议的时候,虽然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方式比较多,但也要结合具体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这样才能尽快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


·一、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可以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也可以单独或一并要求公司按照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什么是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单位签的劳动协议就是为了确定他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能有个保障,企业在与大批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为他们拟定相关的合同并帮公司代理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那么,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厂里干活工伤怎么处理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根据相关税法通知的规定,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除非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用赔偿。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家公司实习了一个月、两个月或者六个月,只要公司辞退,都应当赔偿半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员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待...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1.试用一个月,就签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劳动,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即签订合同,其实是对你权利的保护.这应该是挺好.而你担心的试用期内想要离职,这个因为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可直接解决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负违...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如何计算劳动补偿金,劳动经济补偿金怎样算?
      劳动补偿金又可以叫做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因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少。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


·一、3年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3年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


·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
      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一、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 我国明确规定工会和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而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很多,通工会和职工持股会代持股份的现象很普通。因此,该类问题在IPO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很普遍的。一般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就可以解决该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