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被骗了的话应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房子被骗了的话应该怎么办?

1、以要求对方违约。

2、房被骗可以要求对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二、买房子应注意什么问题

(一)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注意购房时的合法性,如果盲目购房,很可能会给你今后生活带来许多棘手的问题。因此,在购房时,要注意“五种房屋”不能买和注意查看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五证”和“二书”。

“五证”: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者产权未明确的房屋;三是教堂、寺庙等宗教建筑;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需加以保护的房屋;五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 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进行实地调查

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和查看了一些证书后,还必须进行实地察看,不能单凭房地产开发商的介绍就信以为真,还要做到眼见为实。购房者在察看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察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对房屋外部进行察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处的情况。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加以了解和察看。

(三)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各地工商部门有该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办理手续的最后一关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含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才能结束。

(四)一般来说购买房屋均需向银行借贷部分款项。

怎么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如何?首先应该到自己熟悉的银行贷款部门了解借钱情况,根据自己的收入,看银行能借多少,在加上自家的储蓄,你就能确定自己能负担多少钱的住房。最好能从银行得到一份贷款同意书。特别在安排每月还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可负担的还款计划。有的朋友将房屋出租部分的收入作为收入来源考虑,对此一定要对房屋空置率(风险)有一个考虑,避免经济出现困境。

其实,买房子被骗了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的麻烦的,从理论上来说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上,真正的维权过程可能需要业主付出很大的代价的,就单说在聘请律师的这一方面因为涉及到房产买卖的代理金额都是非常多的。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厦门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


·婚后父母赠与婚后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婚后房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征地的过程中,损害到农民的利益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为了弥补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有关部门会根据情况作出评估,给予相应的补偿。需要知道的事,不同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会有所差别,现在我们以浙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例,将具体内容介绍给您。 浙江农村...


·房产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观念之下,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用法律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自己的诉求。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问题出现纠纷的话,向法律提起诉讼是最为直接有效的一种方法了。生活当中,如果由于房产的问题出现了纠纷的话,例如夫妻在离婚时候争夺房产,或者是有老人去世之后,子女...


·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谁的按新婚姻法
      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谁的按新婚姻法,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
      二手房贷款买卖的流程分为了交易前的贷款流程和交易后的贷款流程,这两种流程都是不同的。不过对购房者来讲都是比较重要的。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房贷款买卖交易流程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二手房交易前的贷款流程 1、贷前咨询。借款人持二手房交易合同、征信报告、原...


·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购房政策的限制,如今在一些大城市,并不是有钱就能买到房产,此时需要达到当地规定的购房标准,那么才允许购买房产。而对于一些没有资格购买房产的人而言,可能就会出现借用他人名字买房的情况,那这样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用他人名字买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哪些?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形有父母订立了将所有遗产赠与给其他人员的遗嘱,或者是存在继承权丧失的情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对于婚姻存续...


·虽然我国法律中对房屋的租赁也是做出了规定
      虽然我国法律中对房屋的租赁也是做出了规定的,但相比之下却没有房屋买卖规定的那么严格。就拿登记备案来讲吧,房屋租赁并不是必须要进行,但要是进行一个登记也是很有好处。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


·做好买房预算
      做好买房预算 有结婚买婚房需求的大都是年轻人,经济能力相对有限,是刚需一族,这类人群买婚房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购房预算。购房者应该仔细计算一下目前有多少资金能够用于购房,还要考虑到买房时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保险金、维修基金,以及后续一笔不小的装修费用,将预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