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的经营离不开现金流,无论公司是处在发展扩张期,还是面临倒闭的亏损期,现金的注入才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而融资的方式只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债券作为外源融资的有效方式在现代企业的资本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知道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极为严苛,反之,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带你一探究竟。

一、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债上市规则》第6.3条明确了债券暂停上市的标准:

(1)发行人有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或者批准的用途使用或未按规定程序变更资金用途;

(4)未按照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发行人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二、公司债券暂停上市后还能继续交易吗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如发行人有暂停上市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债券停牌,并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其上市交易。如债券被暂停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暂停上市公告》,债券自公告披露之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继续交易三十个交易日后暂停上市,之后债券既无法在竞价系统进行交易,也无法在协议平台进行交易。

在债券暂停上市期间,债券利息和本金兑付工作仍应当按照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进行,债券相关当事人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券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公司债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恢复上市

《公司债上市规则》第6.4条规定,债券暂停上市后,第6.3条所列情形消除的,发行人可向本所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深交所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该债券上市交易。

对于发行人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导致其债券被暂停上市的,若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年度报告显示盈利的,发行人可以在暂停上市后首个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出恢复债券上市的书面申请;发行人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之外的情形导致其债券被暂停上市的,在深交所规定的期限内该等情形已消除的,可以在情形消除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

四、暂停上市债券可以转让吗

依据《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

一、债券上市交易后,发行人出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6.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所对该债券停牌,并在7个交易日内决定暂停其上市交易。债券暂停上市交易不影响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债券回售、赎回、付息、兑付等相关事项。

二、债券暂停上市后,发行人可以申请本所为该债券提供转让服务,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转让服务申请书;

(二)上市推荐人对发行人及其暂停上市债券的说明;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对发行人申请本所为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意见;

(四)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本所在收到发行人提交的完整申请材料后7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为其暂停上市债券提供转让服务。

对于发行人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况的,本所不提供转让服务。

本所同意提供转让服务的,发行人应当与本所签订转让服务协议,并在本所开始提供转让服务的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债券的种类、名称、证券代码以及提供转让服务的起始日;

(二)转让的具体方式;

(三)投资者的咨询方式;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本所不同意提供转让服务的,发行人应当在收到本所决定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决定内容。
对于发行债券的公司来说,暂停债券发行就像发行债券一样难,后者是公司经营进入全盛时期,前者则是公司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于散户来说,购买债券时一定要注意所买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法人的商业名誉,因为所买的债券可能会因为债券的的暂停而变成直接损失。




·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
      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 一、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 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 和“预付账款”账户,而是通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预收、预付款业...


·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交易是双方的,也是双方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所以,出现客户暂时支付不了的货款,供货方一般会让客户欠着,有钱再还。那么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户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 (1)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在日常生活当中,由于一些人情世故,
      借条落款写小名是否可以 在日常生活当中,由于一些人情世故,您免不了需要向别人借钱,或者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当我们把钱借给别人的时候,在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在让别人书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借条应该怎样写,以免自己在日后维权的时候非常不利于自己。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借条落款写...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


·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越来越多,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大多数民间借贷当事人都知道,发生债务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具体该如何操作呢,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讼呢?打官司讲究的就是打证据,那么打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什么证据?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些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债务纠纷之后如何提起诉...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类型 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法律风险?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风险有:超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一、离婚时恶意负债有哪些 恶意负债是指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通过恶意制造虚假债务的手段使自身负债,从而获益。离婚前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 4、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等。 二、如何应对离...


·快递赔偿条款是怎样的
      快递赔偿条款是怎样的?一、快递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