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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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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二、新婚姻法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综上,已详细解答了离婚财产孩子怎样分割?并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2个方面通过婚姻法的具体条款予以了详细说明,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来共同约定彼此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内所取得的财产以及结婚前的财产是归属各自所有的、彼此共有的或者某部分各自所有、某部分彼此共同所有;但一旦离婚即婚姻关系失效了,哺乳期内的子女,就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出现其他情况,如夫妻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时,就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优权益和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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