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避免医患纠纷的建议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医患关系这本来就是一种非常普遍的人际关系之一了,医生和患者之间在相互信任的状况下才能够对患者的病情起到更好的治疗的作用。可是进入到21世纪以后的医患纠纷却越来越多,再加上被媒体和一些人员的宣传放大,导致现在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就特别的别扭。那么,关于避免医患纠纷的建议有哪些?

一、关于避免医患纠纷的建议有哪些?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2、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

4、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

二、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

(1)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2)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3)有的医生作风很拖拉。

2、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3、技术上的原因

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家属缺乏思想上的准备,在这种情况下,病人突然死亡会引起医疗纠纷,应判为技术原因。

4、意外情况

医学实践非常复杂,有些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可以预防,但也有一些情况不仅可以预见而且也难以控制。

5、家属另有需求

因家属另有需求,致使作为医疗事故的原因被纠缠,近年来亦屡见不鲜。这料纠纷案的特征,经过多方面的查证核实,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确尽了很大的努力,实际上并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但是有的病人家属借说“医疗事故”而提出各种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疗期间所欠的巨额欠款。
其实要从根本上解决医患纠纷,还是在于患者和医院两边的态度的,首先我国的医疗队伍当中有些医患人员的素质是特别低的,因此从内部加强对医患术质的提高很有必要,其次医疗技术、医患纠纷配套的解决机制等都有待加强。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医疗方面,为了加强医疗管理,和质量的提升,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同时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减少医院和外来人员的相关纠纷和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对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有多少了解呢,下面让和我们一起分享一...


·什么叫非法行医罪
      什么叫非法行医罪 一、非法行医罪:是指情节严重的没有获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参与医疗活动。 二、非法行医罪的主要形式: 1、没有获得或者以法律不允许的方法获得医师资格证的,却依旧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没有获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却依旧开办医疗机构的。 3、个人被依照法...


·医疗责任纠纷伤残鉴定标准
      医疗责任纠纷伤残鉴定标准 现代医疗技术发达,大多数医疗流程都能够很好地进行,但有时候也会发生一些医疗事故。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当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因为不正当的医疗手段而受到损伤,导致伤残,可根据伤残程度提出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医疗责任纠纷伤残鉴定标...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中规定医疗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话,那还不能认定构成此罪。另外,构成此罪的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换言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触犯医疗事故罪的。那到底法律中对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


·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多久有结果
      医疗事故鉴定大概需要多久有结果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是现在申请鉴定,那么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


·该怎么提起医疗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内容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 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书 患方当事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电话: 住址: 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 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 特申请吴中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二、《医疗纠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


·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行医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