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征地补偿2023年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福建省的土地在被政府征收之前一定要实地考察具体地区的土地价格以便制定出合适的补偿标准,被征收土地的的居民在遭受了损失之后没有适当的补偿肯定会与政府之间发生冲突而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下面一起来看看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福建省征地补偿2018年标准是什么?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全省地区类别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见附件。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以及所属地区类别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将辖区划分3~5个区片,明确区片范围,确定具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本通知实施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调整,但需重新进行公布。四、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汇总所辖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报省政府备案,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应建立全省统一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补偿的具体数额一般都会根据地区差异来衡量,不管是政府还是公民只有在遵守上述的规定才能够达到双方都满意且推进地区发展的目的,若您如果在获取补偿的过程中出现纠纷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公民或者单位在按照法定流程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该活动土地使用证的主体可以会发现该证上所写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与国家法律规定的期限不同。自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届满后,该如何延伸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模板怎么写?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一般而言,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在国家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放松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参...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


·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自用土地即是除公摊以外,用以自用的土地,自用土地使用权则为用以自用土地的用以处分其用途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


·2023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一、2020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2018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后续也补办了土地使用证,但也不是所有都能补办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那些问题呢?。下面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院子办证以及拆迁补偿的相...


·农村拆迁按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吗
      农村拆迁按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吗一、农村拆迁补偿按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吗? 在农村进行拆迁,补偿有一定的标准,因为农村的土地大都是集体土地,会按照土地上附着物的价值进行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


·集体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批准之后,并缴纳一定的费用后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如何办理转让手续呢?今天我们对集体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程序的具体流程为您介绍一下。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范围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范围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
      地方不执行公司法43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制定的最终目的主要还是为了统一规范公司的运营状况,所以无论如何,公司法的总体原则还是公司在自主经营的时候,可以适当的灵活多变。因为我国公司法当中不可能全面的概括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实际遇到的问题,所以有些法条可能有些公司并不能具体的执行。就...


·法律规定私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法律规定私房有土地使用权吗?符合法律规定的私房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了公房和小产权性质的房子,剩下的这些房子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3、凭《土地信息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