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是不是基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是不是基准?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的赔偿是以本人工资为参考基数进行计算的。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总之,国家为了让工伤方面的赔偿能够有一个统一的可以方便规范的标准而将工资作为了赔偿的基准,在此基础上作出的计算通常都是比较符合员工实际损失的。如果还有工伤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劳动者讨薪时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1)具备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


·三级工伤社保未缴够15年的可以退休吗
      三级工伤社保未缴够15年的可以退休吗三级工伤缴费不足15年可以退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三级伤残的,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0%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9000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9000元工资要扣1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10%的档,则个税缴纳额=(9000-5000)×10%-210=190元。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二款...


·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关于工伤?
      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关于工伤?这个问题了解的并不是特别的深入,但是一旦发生工伤的话,关于工伤的基本知识是必须要知道的。工伤发生之后需要进行两个程序,第一个是进行工伤认定,第二个是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


·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一、装饰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


·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是常有的现象,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如果员工拒绝,则要扣员工工资。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现实中,不少单位就是这样做的,下面我们来告诉您这样做是否合法。 一、员工拒绝加班时单位可以扣工资吗 我国劳动法...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有哪些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金的6个条件有哪些没有六个,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拒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当地劳动最低工资的可以要赔偿双倍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双赔?
      根据(2022)苏11民终1495号、(2022)苏02民终4084号等判决书的裁判观点:在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竞合时,我国采取的是有限双赔原则。最高院《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