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结婚证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结婚证吗?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二、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吗?

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详细规定如下:

(1)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2)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办理独生子女证是必须要携带结婚证原件和户口本的,因为没有结婚证的这种家庭就是畸形的,但是您要注意孩子在国家规定的年龄内的才能够办理的,如果是索性就没有结婚证的话,那根本就不可能办理到独生子女证.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当夫妻感情破裂,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个疑问,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那么法院判决后多久才能生效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 2 天起算 15...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一、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离婚后不仅财产需要分配,如果有孩子的话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只要双方不存在多大的争执都是可以直接通过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问题为了避免后续出现反悔现象一般会签订相应的协议书...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一、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会吃亏  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后,其要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受理会,经核实无误的,会同意赔偿申请。在赔偿落实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就需要对国家赔偿程序进行有效监督,通常这个事情由检察院完成。那么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人都有困难的时候,离婚后的父母如果发生经济困难,那么受累的可不只是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孩子,因为孩子的抚养费就无法足额支付了。很多人因此想知道,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


·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男方怎么争夺抚养权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都是归了女方的,也就是说相比之下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而有些时候男方就想要自己抚养孩子,那此时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比较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男方如何争夺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


·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离婚是一件令人不开心的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关于离婚财产进行一些协议,许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协议书效力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生效 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