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

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次,我们来看看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办法:

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最后,我们来了解下分割夫妻财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综上所述,关于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在婚姻法的规定当中,如果男女双方那个结婚之后没有对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是很明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在分割的时候需要经过平等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发现丈夫吸毒怎么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吸毒女方是可以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夫妻财产跟父母有关系吗?
      夫妻财产跟父母有关系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与父母财产无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和奖金。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时支付给劳动者的作为劳动者报酬的金钱或者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表扬劳动者而给予劳动者的金钱或者实物。2...


·一、夫妻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遭遇到家庭暴力能起诉离婚吗 婚姻关系中,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是由男方向女方施加的,而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就会选择离婚。那女方在遭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呢?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家暴证据,这种时候又该如何收集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采取公告送达的离婚案件,可缺席判决吗?
      采取公告送达的离婚案件,一般有两种原因: 1.离婚时,因法院难以查明被告住所地,故而法官往往以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2.法院在认定被告下落不明时。 因为离婚纠纷涉及人身,需要谨慎对待,所以法院需要先调解,一方没有到庭,法院一般不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因为对方下落不明等...


·夫妻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常常会有网友有疑问,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根据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那到底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不离婚也是可以分割财产的,但需要是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的,或者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了重大...


·丈夫起诉妻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丈夫起诉妻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丈夫起诉妻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


·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婚姻生活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话,那么离婚将会是夫妻关系走向尽头的最后一道关卡。有些情况下,可能很多离婚的夫妻都已经有了孩子,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很少有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探视,对于双方都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要为您...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观点集成
        1、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女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男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虽然会在离婚的同时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实践中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很多的。那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