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如果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将造成的后果包括:
1、个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贷款;2、产生罚息。在原本贷款负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笔罚息的经济负担;3、会有官司。如果经多次催缴借款人无法偿还信用社贷款的话,信用社可以将借款人起诉上法庭;4、对于有抵押物做抵押的情况,在经法院允许后,贷款银行还可将抵押物拍卖,用以偿还借款人欠下的资金。从合同约定还款日期开始,银行在2年内可以起诉解决。 三、信用社信用贷款不还的诉讼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对于这类事件我国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罚政策。只是要求当事人积极的进行偿还,相应的抵押物信用社可能会进行追讨处理。带队个人的信用记录就会产生信用污点,从而影响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还是提示您不要过度消费。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担责吗? 公司贷款是公司在其经营之中遇到资金周转困难,从而向银行贷款以占时解决资金困难之举。公司相对于股东而言是权益与义务的结合体,股东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公司在贷款之中,往往会涉及到股东的权益问题,那么股东变更后发放贷款原股东还担责吗?下面...


·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一、借条快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在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公告栏、被告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则产生送达的效...


·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在线咨询 >一、到哪里起诉?
      欠债不还在哪个法院起诉一、到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


·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一、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婚内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一)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负...


·贩卖野生动物如何定罪罚款
      贩卖野生动物如何定罪罚款?贩卖野生动物涉嫌构成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罚金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什么? 一、什么是公司债券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一、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借钱隐瞒是否属于个人债务需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所需,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支出,那么则为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民间借贷,对于自然人和组织之间是可以进行金融借贷的行为的,所以企业可以向个人进行借款,但是法律会限制高利贷。 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让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省公积金贷款审批要多久 公积金完成审批一般需要2~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要求不能大于三个月放款。 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进程: 1、公积金贷款如果无需复议,一般在提交材料后需要半个月左右可以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要办理过户,在过户手续办完之后大约7~10天放款。 《住...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1、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券定义本身而言,与公司债券定义相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