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简易版本,现实中多数人为了避免麻烦,可能在借钱的时候会选择签订借条,而有的人为避免产生纠纷,还是会签订比较全面的借款合同。当然,签订不同的东西,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就不一样。那其中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借款合同注意什么
1、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2、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如果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3、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民法典211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4、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5、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6、应该约定管辖条款。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
二、签订借款担保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再者要考察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2、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3、同一债务上有多个担保的,最好明确约定保证份额或争当后顺位担保人。《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共同保证中的按份保证,所以尽量承担份额较小的担保责任。4、尽量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承担担保责任后,在向债务人追偿时给自己追偿成功设置了一个保障。所以,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当事人在约定借款合同条款的时候,要注意在法律规定下进行,另外若此时需要约定借款利息的话,那么也不能约定的太高,否则被认定为高利贷的话,则这样的利息其实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要是自己手里本身没有借条的话,就会觉得不能打官司了。那到底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


·企业撤并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撤并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现如今,市场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如果自身不进行调整,那么面临的就只有淘汰一条路。所以为了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和适应当今时代人们的需求,很多企业会对自己进行改。在改制的过程当中,原企业就可能会出现撤并的情况,那么企业撤并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签订借款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借款合同的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体来说,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才正确?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做账: 首先可以考虑以下两种处理方式:仍然在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不单独做帐务处理,但是在报表附注当中说明;或者是转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在报表上单独体现。 《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民间借贷指自人人或组织之间及其互相之间资金通融而定行为。个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利息制定合理,不出现经济纠纷,借贷行为就是合法的。提醒: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写清合法有效的借条、合同等凭证作为法律依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如下...


·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
      您都知道,如果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对方是有权利申请财产的损害赔偿的,关于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很多人有疑问,其实在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当中都有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条款,所以您可以多多了解,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另一方在离婚后不承担这个债务的责任。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也不分先后顺序,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共...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民间借贷中的纠纷该怎么处理 1、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


·有借条但没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有借条但没有银行流水,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流水记录只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时候才能有,所以流水记录并不是证明存在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根据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标准的公司并购协议的重要条款有哪些 并购协议中的重要条款: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借款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