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1、出租车误工费起诉
?快则三个月内,慢则六个月内结案,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先准备好证据再起诉。只有证据确凿,才有胜诉的可能。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协商不成
?需要到法院起诉,准备事故认定书,车损鉴定修车票据、治疗误工证明等等,有条件就请律师,不请律师也可以。起诉时以车主和你是原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是被告。拿着单位开的工资证明,银行流水,最好有税务局盖章的纳税证明(这个效力高)!!以此证明你的收入水平!按照交通事故的索赔项目来赔偿,一般误工费是支持的,如果不能和解,则走诉讼,由对方起诉你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3、停运损失费
?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到正式上岗间停运期时间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停运时间是从被撞那一天起计算,直到可以恢复营运为止,其间的定损、拆解、等待配件的时间均需要计算在停运时间内,一般以天数作为计量单位所以真正的停运费用应在车辆营运费的基础上减去各类补贴及薪资。二、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上所述,出租车的误工费起诉,人民法院对于普通案件受理日期为接受之日起6个月内,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水平计算的,停运时间是从事故当天算起,恢复营运为止,起诉是应当有单位开具的工资证明,银行流水,或纳税证明。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中,为了取得证据、获得赔偿,需要进行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呢?进行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交通...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交通事故给受害人人身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计算赔偿数额之前,需要先确定因为事故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其中第二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了,那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


·汽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的 需要我提供哪些证明的
      具体准备的资料有: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


·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认定责任的承担程度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那么,当在浙江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到底怎么认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1、根据2015年浙江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法律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


·一、婚内购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内购车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另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


·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
      在对商品房交付的时候,此时也是会产生一定风险的,因为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实际对商品房作出验收。而此时做好交房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其实对购房者是很有好处的。那到底交房法律风险应该怎么防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提示责任。精心的规划设计和优良...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赁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重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重伤怎么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三重伤的话应该报警处理,因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逃逸,会加重事态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偿调解好还是诉讼好
      一般发生了交通事故,尤其是致人死亡,往往司机也很是害怕,这个时候许多人会选择赔偿调解,以想尽快解决,但是,许多赔偿调解完后续可能又有其他变故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偿调解好还是诉讼好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赔偿调解好还是诉讼好 交通事故的调解...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交款是多少?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预交款是多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