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的署名权不受期限限制,如果是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权利的保护期限是死亡以后至50年以后,如果是法人或其组织的作品,使用和获得保护的权利是50年。
一、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现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而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为延长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与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相同。[2]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综上所述,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对于著作者的人身权和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分开加以规定的,著作的署名,修改和作品的完整权,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还规定,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为其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



·专利权人主要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主要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专利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利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一个最大的特点都是具备专利性的,他人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以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当然,前提是当事人的专利是经过当地的专利局申请成功的。可是专利局对于当事人的申请也需要进行反复论证的,如果对专利局的相关决定不服的话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一、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一、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12个月加6个月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费用多少?
      外观专利比照实用新型: 1、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
南京律师网。 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


·餐饮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餐饮商标侵权认定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


·申请专利办理时间是多久?
      申请专利办理时间是多久 一、申请专利办理时间是多久 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一般需要18个月以上,要求快速审查的话,最快12个月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时间,一般需要6个月左右的时间授权。一般的45天左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会发出《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通...


·销售商是否需要专利侵权赔偿
      为了保护在我国已经申请登记了的专利,我国专门出台的一部法律叫做专利法,也就是说如果自己发明出一项专利之后,在我国只要到专利相关的登记部门来进行登记备案之后,那个自己就是这个专利的所有权人,如果其他人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而擅自使用的这个技术或者是产品的话,那么就属于侵犯自己的专利权,...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
      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是一种无形资产,那么问题来了,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接下来,我们为你分析一下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请您仔细阅读。 一、商标权是否需要摊销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者符合下面三个条件,即使构成商标侵权,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第一,不知道自己侵犯他人商标权。如...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一、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根据商品被抽查以后的具体抽查情况决定“商标的显著性”可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本身就具有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作用。获得显著性是指原本不能区分、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