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的署名权不受期限限制,如果是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出租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权利的保护期限是死亡以后至50年以后,如果是法人或其组织的作品,使用和获得保护的权利是50年。
一、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欧盟成员国的著作权法和美国版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现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70年。由于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性质不同,各国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因而规定作者人身权的保护期是无限制的、永久的;英美法系国家和少数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或为延长至作者死亡后一段时间或与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相同。[2]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作者的发表权由于与作者行使著作财产权密切联系,著作权法作了另行规定。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综上所述,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对于著作者的人身权和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分开加以规定的,著作的署名,修改和作品的完整权,不受限制,永久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还规定,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为其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



·专利补助政策是补助多少钱?
      专利补助政策是补助多少钱? 一、专利补助政策是补助多少钱? 1、北京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 授权发明专利:单位每件资助1500元,个人每件资助1000元。 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150元。 本市国内发明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法抢注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新《商标法》实施后,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法院可酌情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新《商标法》,禁止将他人注册的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并保护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将给恶意注册者以有力打击。 《商标法》,其中第...


·共有著作权可以软件退税吗?
      共有著作权可以软件退税吗?共有著作权可以软件退税,涉及到开发生产的作品在著作权登记和测评后是可以享受到退税优惠的,与作品的著作权人并无直接关系,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著作...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行为的表现形式 商标抢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无异议或...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2年 我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哪时候开始起算? 根据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申...


·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一、版权保护的作用是什么?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应该得到保护。 1、版权保护利于促进创新 版权保护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非常有利于创新。 2、版权保护利于提高竞争力 版权保护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申请版权保护,那么优秀的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是什么?(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
      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我们知道要是申请注册商标的话,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此期间容易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因此申请人都很想知道商标权的取得时间具体是多久,是否能对申请注册商标期间发生的侵权进行保护。下面,就让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的取得时间是多久 根据我国《商...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附具本法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四的规定,提出未能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