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的货币,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共同生活中总会为了生活经营一些项目,或者进行某些生产活动,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样一些通过生产或经营获得的收益,不论是夫妻双方哪一方实施获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近年来新起的一项家庭收入来源,夫或妻一方通过写作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进而取得经济利益,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继承或者继承遗产时被指定的受益人仅是夫或妻其中一方时,该财产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是夫妻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补充性规定,适宜生活的不断变化和补充法律中漏掉的部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司法解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这是您最关心的问题,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关系着离婚后个人所得的经济利益,所以婚后财产的分割方式在法律上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夫妻需要分割的财产,仅仅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从这点上也就知道,如果被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进行分割处理。实际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上文已经给出了答案,在一般情况下其实是一家一半的。



·女方要退婚都退什么钱
      女方要退婚都退什么钱 只退还男方的彩礼彩金。而吃饭,零食,坐车,买衣服或其它费用,男方是不应该跟女方斤斤计较去讨要的。男方应大度,应该给对方一点怀念的东西。男方为女方所有开支都可以索赔。 退婚有两种可能: 1、一种是对方认为和你没有感情,要和你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新婚姻法彩礼退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自古以来,结婚就是我国人民的大事,其中,关于结婚流传下许多的民俗、传统习惯,其中,就包括彩礼。彩礼问题若处理不好,就会给夫妻双方的生活留下阴影。那么,新婚姻法彩礼退还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主要规定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判断标...


·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一、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吗?
      一、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吗? 离婚几年后可以追要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


·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人在前一次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子女,因此要是再婚的话,就担心自己不满足生育条件了。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离婚再婚生育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呢?而此时有需要提供哪些的材料才可以?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离婚再婚生育条件有哪些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


·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要是原告不出庭则会按照撤诉处理。不过,现实中,当事人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大部分的夫妻两人都是普通人,不具有军人的身份。但也有夫妻中一方是军人或双方是军人的情况。相信您都知道我国对军人婚姻是作出了更多保护的,在离婚手续上面可能与普通人离婚手续不同。那要是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军人...


·同意抚养公证书范本是怎样的
      同意抚养公证书范本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的社会风俗,自己的子女一般是最重要的,而国家也对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有相应的保护,如果夫妻离婚后也要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该有一个怎样的归属,协商好以后便可以进行公证,那么同意抚养公证书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同意抚养公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