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2、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二、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有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急需,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说了假话,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还要想方设法归还贷款,其目的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贷款的,不构成本罪。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法官在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依据自然是《刑法》中的规定,但为了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在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就需要对罪犯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一、借衣服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 借物借条范本 借用方(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出借方(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今由于______的需要,甲方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______借用______等物品...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什么?
      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什么一、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存款准备金,也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


·债权人能否免除保证担保
      债权人能否免除保证担保?债权人能免除保证担保。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


·《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有哪些? 第五节 搜 查 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


·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生
      债务纠纷也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款相关的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一般都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如期还债所引起的,债务纠纷对债权人可能会产生不利,那么,债权人应该怎样预防债务纠纷的发生呢?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发生债务纠纷可以怎样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怎样...


·淘宝卖家不发货申请退款怎么办理?
      淘宝卖家不发货申请退款怎么办理?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是很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您在淘宝网买东西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付款后卖家迟迟不发货的情况。这时,买家可以选择退款来结束交易。那么淘宝卖家不发货申请退款怎么办理?针对这个您经常遇到的问题,我们给您介绍下。一、...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nbs...


·最高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如何处理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


·离婚债务纠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债务纠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债务纠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债务纠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按照补充清偿的原则来进行,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