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费用谁出诉讼费由原告预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诉讼费用谁出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标准,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1、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虽然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诉讼费是由原告给的,但这时仅仅是由原告预交,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费最终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的。但要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撤诉的话,那么费用还是由原告承担。



·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
      理赔是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的。有些交通事故在签订之时就已经被排除在保险行列之外了,一般来讲,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呢?保险理赔也是要走一定的程序,走程序就要花费时间,那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多长时间?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 1、...


·车辆如何定损,标准是什么
      车辆如何定损,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中多数情况下会造成车辆的损害,此时要想对受损的车辆进行赔偿,那么就要先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这个车辆如何定损呢?具体的定损标准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做车辆损失鉴定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同一保管,经...


·摩托车挂失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摩托车挂失会追究刑事责任吗?不会,应当追究肇事方的责任,如果涉嫌偷窃行为的,还需要追究偷窃罪的判罚情况,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司法解释,机动车事故由实际控制人负责,和原车主无关。很多骑士认为摩托车丢了就丢了吧,找回来也没有什么希望,报警流程多还特别麻烦。特别是在上牌管理不太严的区域,重...


·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在购买汽车划痕险的时候当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定好自己所选择的保额,车主其实对于保险工作人员的介绍有部分人都是持怀疑态度的,会觉得保险的工作人员不一定会推荐给自己最为合适的。所以在我们的本站平台上就看到有好多购买新车的人都在咨询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规定的? 一、汽车划痕险定损是怎么...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本身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继续上路行驶会给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故...


·汽车产品质量瑕疵纠纷怎么处理?
      汽车产品质量瑕疵纠纷怎么处理?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纠纷的可以拨打315电话、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解决,我国出台了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的法规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如果发生了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问题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


·在我国起诉离婚交多少费用多少钱?
      在我国起诉离婚交多少费用多少钱? 1、起诉离婚律师费 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是怎么处理的?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是怎么处理的?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公车私用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对于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的问题,小编在这里做简单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的,如租赁、借用等情形,在此情形下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那么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是...


·车祸致人重伤拘留多久?
       一、车祸致人重伤拘留多久?  1、发生交通事故,置一人重伤,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三十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 2、《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判缓刑吗
      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关于破坏交通工具罪能否判缓刑的解答如下。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