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要不要交税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股权转让要不要交税

一、几种转让方式:

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转让价格与注册资本金等值属于平价转让、高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溢价转让、低于就属于折价转让。

二、股权转让要不要缴税?

当然要!首先双方要就转让金额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溢价转让,转让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双方“合作”签订阴阳合同,有意“减少”转让价格或收入,可以避税吗?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四、什么是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主管税务机关如何重新核定?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二)类比法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三)其他合理方法

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的,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六、重新核定后如何处理

如果价格与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份额一致,公司经营情况是累计亏损状态,每股净资产已经低于或者刚好相等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是盈利状态,算出来是溢价转让,那就得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了

七、赠予股权需要缴税吗?

因为股权的出让人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收益,因个人没有收入,故所得税没有缴纳基数,也就交不了。

对于受赠予方而言,接受股权是否要就作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处于法律空白,有些省市地区参照受赠房屋收取个人所得税的。还有的将赠与视为其他转让形式,除了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的赠与,均视为转让价格偏低,来对出让方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我们应该直接去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最为稳妥。

根据上文我们对公司股权转让要不要交税一问的回答,可以看出,股权转让是要交税的,所以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记得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不要逃税。您要是还有类似的问题,可以登录我们本站网站咨询。



·3车追尾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三车追尾责任。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追尾一般都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交通事...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违反交规交警的罚没款归谁?
      违反交规交警的罚没款归谁?法律规定交通罚款应上缴国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这些规定至少表明两个信息:其一...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认全责前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认全责前协议书如何书写?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有哪些?下文将会为您详细叙述。什么是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


·一、电动车醉酒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电动车醉酒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


·无证驾驶大车怎么办
      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一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一)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二)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的赔偿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可以到当地 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查询。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国家要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
      一、交通事故后病历重要吗?病历肯定是很重要的,可以证明受伤的事实;在处理时就应该要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