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践中,当事人在因某项纠纷而申请仲裁后,有关仲裁机构受理后会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仲裁中亦是如此。仲裁裁决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具体来说,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这是劳动者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起诉的劳动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由此可见,劳动者如果仅对程序置疑,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加以证明,从而主张撤销该裁决。同时,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仅对实体不服的话,必须把握15天时效,及时起诉。若程序、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上文中都有为您详细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如果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您有遇到类似的情况,您可以在时效期内向法院起诉。不过,为了减少诉讼中的败诉风险,您需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对相关证据资料的准备。如果您对于证据的收集有不了解的地方,要及时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一、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和公司在合同当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就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些时候,如果说公司想要无辜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又没有什么正当的借口,就开始利用一些非法的手段使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围都有哪些? 一、被迫解...


·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一、工商局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1、更换账号。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2、更改重要的密码。现在的人离不...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
      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吗?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基本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一些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事件。工人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范畴,单位应该主动承担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的义务。可是有的单位,以各种借口故意推诿,并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不给予配合。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一、个人申请工伤认...


·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法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合同。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势必给劳动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劳动者本身又无过错,因此法律...


·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
      从学校步入社会职场是我们的身份转变的一个巨大的台阶,也是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的重大举措。每年各个企业都会涌入许多的新员工,从面试、招聘到入职。那么,今天我们要讲解的问题就是新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例休有工资吗?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什么叫入职 ?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


·临时工如何缴纳个税?
      很多人都有过做临时工的经历,临时工的概念在税法的角度上来说是没有明确界限的。那么,临时工究竟要不要缴纳个税?如果需要,临时工如何缴纳个税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阐述这个问题,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一、临时工如何缴纳个税 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


·手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手指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一手除拇指外,其他 2-3 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鉴定为伤残七级。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鉴定为伤残八级。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