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这不是在双方当事人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的,所以我们就能够见到有很多的交通事故都直接导致了有人员伤残的这种状况,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需要支付的赔偿金肯定第一时间也是要考虑到交强险的。下面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伤残的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强险由谁来赔偿?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为责任主体,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法律的强制规定而非其本身的侵权行为,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负有不考虑肇事者有无过错的赔偿义务,只有在损失是由非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免责。但是,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前提是机动车投保的保险性质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机动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为商业保险。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保险法、民法典的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出保险公司责任限额范围部分,应按行为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为责任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肇事双方为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三种情况:

其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责任主体为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其三,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在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内由机动车一方作为责任主体,其余百分之九十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有过错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

在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确定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应考虑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四个构成要素。确认赔偿责任主体应查明是谁的过错(原因)造成了损害(后果),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及其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确认赔偿责任主体的关键。在侵权法的一般情况下,对损害结果有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行为人无过错则无责任,但由于机动车的危险性高于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责任主体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规定为过错和意外,其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对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承担,机动车一方的过错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的过错有所不同。肇事方为机动车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而肇事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受害人的过错仅指过失,包括重大过失,但不包括故意。理论界和实务界认为机动车在道路上运行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民法典将高速运输工具规定为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误工费,生活费跟残疾补助金等这些各种项目的。也就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对方所要求赔偿的大多数的赔偿项目交强险都可以履行赔付义务,不过如果整体计算下来的话,已经超出了交强险的最高赔偿底线,那交通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自己也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


·饮酒驾车的“铁规”出来之后,在法律的约束下,社会上的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的“铁规”出来之后,在法律的约束下,社会上的饮酒驾车的驾驶者得到了相应的处罚。而其中严重的醉驾,则是较为出事率高的情况,醉驾所带来的后果也极其严重。那么在法律上怎样才不会吊销驾照醉驾的处罚标准又是怎样的。 法律上怎样才不会吊销驾照醉驾呢? 醉驾肯定吊销驾驶证,而酒驾不...


·买房子需要买车库吗?
      买房子需要买车库吗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逐年上升,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也将停车位问题作为考量的一环,但究竟是花上十几万元购买产权车位,还是每月支付几百元租车位划算,仅仅用数字公式来判断买或租,显然过于简单。其实,买房的时候要不要同时买车位,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买不买车位看区域...


·大家都知道,酒后开车在我国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如果驾驶人员在
      您都知道,酒后开车在我国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如果驾驶人员在开车时处于醉酒状态,会十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险,这种情况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严重醉驾,则会加重处罚。那严重醉驾的情形有哪些?我们 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 一、严重醉驾的情形...


·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吗?
      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吗? 一、无证驾驶应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


·车祸受伤出院以后怎么理赔?
      车祸受伤出院以后怎么理赔?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浙江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判刑了没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
      判刑了没钱交罚款应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


·货车在高速路上超载处理标准是什么?
      货车在高速路上超载处理标准是什么? ?货车超载是指货车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载明的核定载质量。货运车辆超载运输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害是令人难以容忍的,有关交通部门虽然一直强调严加治理,但是超载现象未得到根本性好转,部分地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可以归为:一是从事物流行业的人员出于...


·聚众飙车是否违法
      违法,聚众并且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