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后的整合管理?

通常公司并购后会引发一些问题,如果公司在后期整合管理中处理不当,会导致严重后果乃至造成公司并购失败。那么如何进行公司并购后的整合管理?这个问题是每一个开展并购业务的公司需要思考的。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简要说明一下。

一、经营战略的整合  

1、从并购后公司内部的变化入手。要针对企业并购的不同目标,分析工业规模经济、企业规模经济、降低交易费用等因素给企业带来的新优势,以及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仍然存在的不足,以采取扬长避短或扬长补短的战略方针,寻找到内部潜力之所在。

2、公司并购后,要分析它是否通过并购改变了它的市场地位,占有了更多的市场份额。它可能由追随者壮大为有挑战力量的挑战者,它也可能通过市场份额的变化跻身于行业的领导者,那么,它就要根据市场地位的变化,相应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

3、对公司的总体战略转移的思考。由于新技术的出现,以及行业竞争环境的恶化等原因,公司往往会考虑逐渐退出一个行业,转同另一个新行业,那么它进入一个新行业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混合并购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后的公司其发展战略的重点在于逐步把并购公司资源进行转移。   ? ? ??

二、组织与人力资源的相应调整  

在组织整合上,购并后整合期间的组织结构宜首选传统的等级制集权型结构,这种结构虽存在种种问题,但有利于购并后整合的实施和控制,使管理者能够在整个公司内颁布政策,进行财务与技术方面的支持,解决不同部门之间的矛盾。同时,报告线适宜按直线、统一原则。遵照该原则,有助于避免管理整合期间的组织混乱、无序和低效率状态。  

人力资源的相应调整是购并重组管理整合的重要内容。企业并购重组中人力资源应当合理整合、有效管理。

1、选派合适的整合主管。选派具有专业管理才能,同时诚实可靠的人担任目标企业的整合主管,以确保充分地发挥整合效果。整合主管必须具有较强的感召力、诚实和正直的个人品质,这对于留住人才是极其重要的。

2、重视并购后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人力资源的发展有诸多途径和相应实施计划,培训是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个途径,同时也是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一个有效方法。

3、建立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在激励方式上,强调个人激励、团队激励和组织激励有效结合;在激励报酬机制设计上,从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出发设计奖酬机制;就报酬本身而言,除了薪酬以外,还包括机会、职权、信息分享、股票、股权和荣誉等诸多方面。  

三、企业文化的整合  

在公司并购中,文化的融合是“软性化”的,很难用一种较统一的和规范的方式进行,在操作中需要较高的艺术性。需要寻找依据并购类型及各并购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司文化整合的方式,方可发挥并购的效力和作用。有目的的选择,减少过渡成本。企业并购决策不可只考虑经营规模和财务等物质标准,管理风格、企业文化等无形标准也应占有一席之地。在选择并购对象是,要首先选择那些和自身企业文化相融的企业,有时,为了获取文化的优势,宁可暂时放弃一些财务利益。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并购是个系统工程,公司不仅要对并购前和并购中的相关环节给与重视,而且要加强公司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从经营战略、人力管理和文化整合几个方面入手,以实现并购后的公司能够相互融合,成为一个整体,达到公司规模扩大,实力提高的目的。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在法律上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担任,同时也要满足依法登记。那么您知道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有何意义?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注销的分公司仍继续签订合同有效吗
      注销的分公司仍继续签订合同有效吗如果是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公司的人格消失,公司不存在了,合同显然也无效了。而且由于公司注销是经过法定的公告、登记程序的,这足以对抗所谓的“善意第三人”,因为只要稍微留心,核实一下公司的登记情况,就不至于上当受骗。合同的相对方未尽到最基本的注意义务,不...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对公司如果有出资的话,那么行为人是可以在公司中占有相应的股份的。并且,生活中各位股东的出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除了您常见的现金出资的方法以外,如今还包括通过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一些心术不正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下面,我们...


·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占比60%以上的股东能不参加吗?
      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占比60%以上的股东能不参加吗?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占比60%以上的股东不能不参加,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实际的需要,可能会增加或者变更股东。尽管公司内部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变更股东,但是法律还要求增加股东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最终生效,否则公司的增加股东的决定对外没有效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相关知识。 一、公...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的颁发,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依据,对于各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公司法解释2的规定,观察并判断公司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发现公司存在竞业行为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反映。 公司法解释...


·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经营者、领导者的能力不足等缘由,有时会导致公司财务问题的出现。针对此种现象,公司法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了整理,分析总结了解决财务问题的方法。根据市场环境,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1、公司管理层理财观念落后,缺乏战略与...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所属企业时
      对于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自己因为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所属企业时,相关的公司就会发放一定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发放是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体现了所属企业的人文关怀,那么,代通知金的劳动法规定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代通知金的劳动法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
      公司注册后多久能注销? 一、注册公司多久后可以注销 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 二、注册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基金经济在现今可谓是炙手可热,有人将自己手中的资金投入基金公司,也有很多人选择注册基金公司,用股权投资的方式集聚资金。那么,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接下来不仅会介绍这些基金公司注册的条件,还会涉及注意的事项和相关的规定。 一、注册流程 1、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