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会给劳动者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非法律当中规定的文书,但在某些时候却需要用到。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

劳动法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后劳动合同终止。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条“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

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 年 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

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G、劳动者辞职;

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I、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二、单位依法 (填写“应当”或“无须”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 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留置送达( ) 邮寄送达( ) 公告送达( )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合上文中所述,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有用吗”这个问题,职工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后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还是有用的。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在违法的情况下,违法的一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一)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受害人确需休...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除了在字面上有所不同之外,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不同,工伤鉴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而伤残鉴定的范围比较广泛,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那么两者之间又有哪些实质性的区别呢?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


·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般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标准的八个小时,而在这个八个小时之后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则往往就会按照加班计算。当然,加班不一定都是可以获得加班工资的,这要看是否是单位安排的加班。而在不同的情况下加班这个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不同的,那一般在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此时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要跳槽的话应该怎么办呢?现在,就请跟魏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首先,根...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毕竟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参加社会劳动了,而且高温费是工作单为在工作人员而特意设置的一项福利制度,所以说退休人员目前是很难享受到这一福利制度的。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也就是是退休职工是不...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一、大连市劳动合同书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 1、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公司加班期间误伤致工友死亡怎么判刑?
      公司加班期间误伤致工友死亡怎么判刑?工友的亲人可以申请工伤,同时如果工友有故意或者过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工作中误伤工友致残致死公司可以予以处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内工作中误伤工友致残致死,或者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中误伤工友,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


·《劳动法》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从而耽误了工程的竣工,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1、提高工作人员...


·在我国工伤认定做不了如何进行赔偿?
      在我国工伤认定做不了如何进行赔偿? 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用赔偿。 劳动者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符合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